本报讯 (记者黄翊华)本报连续报道的《关注“新生儿坠楼”事件》终于尘埃落定。在观前街新华书店二楼将新生婴儿抛下楼的“狠心”母亲唐玉梅,已正式被苏州市平江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 据负责调查此案的苏州市平江区检察院相关警官介绍,去年10月,唐玉梅自四川成都老家来到苏州打工,同年12月底在苏州市区天星酒楼打工时与一位名叫黄阳的苏北小伙子结识。两人相恋后便很快同居,并在顾家花园租了一间房子过起了“夫妻”生活。3月份唐玉梅怀孕后,双方都决定将小孩生下来。然而10月间天星酒楼突然倒闭后,失业的黄阳也从此杳无音讯。失去“爱人”和经济来源的唐玉梅既担心无力抚养未来的孩子,便心存甩掉“包袱”的想法。 11月2日上午10点左右,独自在观前街逛街的唐玉梅突然感到肚子疼痛,便来到苏州书城二楼的女洗手间。谁知半个小时后竟产下一男婴。据唐玉梅供述,开始曾想将婴儿掐死,但由于体力不支和心软未能下手;遂狠心将婴儿抛下楼去。平江区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被告人唐玉梅从主观动机和客观事实上均构成了故意杀人罪,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过,该负责人坦言,虽然唐玉梅客观上杀了人,但是在主观上与图财害命、暴力杀人有本质的不同,希望法庭能予以考虑。 《江南时报》 (2002年11月20日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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