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严格公务员普通话培训测试 不达标不能评优秀
2002年6月6日01:58 青岛新闻网-生活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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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公务员普通话不达标,年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这是我市就公务员素质推出的新规定。市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委员会、市人事局、市教育局,日前联合制定了公务员普通话培训和测试的工作规程,将从今年6月中旬开始对市直机关及市内四区公务员、机关工作者组织首次测试。
我市按照分三个等级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划分年龄段来确定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必须达到的等级水平,即1954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1954年1月1日以后至196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和2002年下半年起本市录用公务员,必须分别通过三级乙等、三级甲等、二级乙等测试。今年6月中旬开始组织测试后,至明年底全部完成市直机关及市内四区公务员的普通话培训及测试,使公务员达到规定水平;2004年至2005年,分别完成五市和崂山、黄岛、城阳三区机关以及乡镇机关普通话培训和测试。其中,对达不到普通话规定等级水平的人员,有关单位的培训时间不得少于60学时。
普通话测试合格者,由市人事局、市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委员会颁发《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按照我市规定时间要求,未参加普通话等级水平测试和测试达不到规定等级水平的,最后测试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级。我市还将从2005年开始在公务员中实行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制度。(戴谦李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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