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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我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将纳入商品价格范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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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7月23日18:17 来源: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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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7月23日电(记者王立彬)从明年起,我国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将纳入商品价格范畴进行管理,水利工程水费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模式将彻底改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有关规定,与水利部近日联合发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这一管理办法,核心内容是建立科学合理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形成机制和管理体制,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节约用水。管理办法规范了水利工程水价形成机制以及核价的原则和方法,明确了水利工程供水价格要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制定,并根据供水成本、费用以及市场供求的变化情况适时调整。明确要求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丰枯季节水价和季节浮动水价制度。提出逐步推广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相结合的两部制水价制度。
考虑到目前我国农业还属于弱质产业,为减轻农民负担,管理办法规定农业用水价格不计税收和利润。管理办法还规定了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管理权限,明确了相关各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水利部副部长翟浩辉说,《》在历时10年的起草过程中,根据中央新时期的治水方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要求和我国水资源开发、利用、治理、配置、节约、保护的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了修改。并广泛参考了国外水价核定和管理的做法,吸收了国内各地水价改革成功的经验,多次征求了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价格主管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管理办法的实施将对促进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维护正常的供水价格秩序,保护供用水双方的合法权益,合理利用和保护水资源,建设节水型社会发挥重要作用。(完)(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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