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记者日前从广州市人大获悉,今后与市民相关的经济、环保等法规的立法也将通过听证会的方式征求各方意见,12月底将可望对《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修改召开首场立法听证会。 据介绍,从今年6月1日起广州市实行《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听证办法》,地方性法规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举行听证会:对制定、修改或者废止地方性法规的必要性有较大争议的;对地方性法规草案的内容有较大争议的;需要进一步了解民意的;其他需要举行听证会的。 以往在地方性法规制定前,市人大都会通过各种途径听取公众对地方性法规案的意见,实行立法听证办法后,听取意见的途径更制度化,更利于提高全民的普法意识。(作者:李艳 穗仁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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