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喝花酒”带回性病殃及自己,病治好后原谅了男友,不想男友再犯,为讨回其答应赔付的2万元精神损失费,受害者刘芳(化名)现决定使出杀手锏:拍卖男友写给她的“悔过书”。 昨日下午,家住武昌杨园街的刘小姐伤心地向记者倾诉。26岁的刘芳在徐东某商场做营业员,2001年认识了在小东门做建材生意的熊峰,并确立了恋爱关系,情投意合。2001年底,刘小姐发现身体有些不适,到医院一查:得了性病。 刘小姐大惊失色,她只有熊峰一个“亲密爱人”。熊承认了前两个月和生意场上的朋友喝过“花酒”,并接受过“特殊服务”,自己正在接受治疗。 刘小姐花了近7000元将病治好。去年5月,熊又来找她,并请她原谅。作为女人,她原谅了他。 可去年7月,她身上又有了同一症状。熊说:“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刘便叫熊赔偿医疗费1.5万元,精神损失费2万元。熊一口答应,当场给了1.5万元,并写了还款协议书,言明在当年12月底将2万元一次付清。为了博得刘小姐的再次原谅,熊峰还写了一张“悔过书”,保证决不再犯。 去年12月底刘找熊要2万元时,熊不给。多次碰壁后,刘决定向熊的朋友及生意伙伴发送一个“邀请函”,准备届时将“悔过书”以5万元的价格拍卖。“到时,爱面子的熊非买不可。”刘小姐一脸自信。 湖北熠江律师事务所的褚中喜律师认为,刘小姐拍卖“悔过书”的做法过于偏激。那份还款协议书是熊峰真实意思表示,具有法律效力,可以到法院起诉,索回2万元损失费。(记者 顾剑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