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高邮市法院婚姻家庭案件审判庭最近审结一起因丈夫搞同性恋而请求离婚的案件,帮无过错的妻子讨得经济补偿。高邮市三垛镇黄某与张某于2002年结婚。婚后不久,妻子张某就听到黄某在外搞同性恋的传闻。一开始,张某还不相信,但在一次打扫卫生时,发现了一本影集,她才不得不相信了这一事实。此后,虽经多位亲友出面做工作,但黄某已无法改变自己的生活习惯。无奈之下,张某向法院起诉要求与黄某离婚。经法院主持调解,黄某同意离婚,并补偿张某5万元。(传勇 阿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