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抚顺消息 昨日记者获悉,3名拐卖外国妇女的犯罪分子被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刑。
据介绍,2001年4月犯罪分子王玉福将一名非法入境的外国妇女带到抚顺新宾满族自治县让张朝林帮助寻找买主,经张朝林联系,二人将该名妇女卖给新宾满族自治县平顶山镇农民刘某,获取赃款1万元,其中大部分被王玉福占有。2001年7月,王玉福将另一名非法入境的外国妇女带到新宾,通过张朝林、梁凤金介绍,将该妇女卖给新宾平顶山镇农民孙某,获取赃款9500元。同年7月20日,王玉福、张朝林将非法入境的外国妇女带到抚顺市新抚区,准备将其以1万元的价格卖给他人,在进行交易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赃款被收缴。新抚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王玉福有期徒刑10年,张朝林有期徒刑8年,梁凤金有期徒刑5年。 (谷峪 特派抚顺记者 景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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