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为弥补暂住证收费降低所带来的户管员工资缺乏问题,深圳正酝酿对出租屋征收治安管理费。深圳市公安局负责人在昨日召开的全市人口管理工作会议上透露,深圳市政府已原则通过开征此项收费。深圳特区已对出租屋开征的房屋租赁管理费可能被取消,出租屋治安管理费的征收范围将涵盖特区内外。 深圳目前的户管员数量为7000人左右,仅工资一项每年就需近亿元。深圳市公安局副局长余新国昨天透露,深圳去年办理的暂住证数量在500万张左右,按每张300元的价格计算,暂住证收费超过1亿元人民币,这其中大部分用于支付户管员的工资。但今年深圳暂住证收费大幅下降,余新国说,每张暂住证收费中能用于支付户管员费用的部分只有3元左右,“这根本解决不了问题”! 特区范围内的出租屋目前已被开征房屋租赁管理费,由房屋租赁主管部门收取,但出租屋中的大量农民房仍处于漏管状态,有的甚至是违法出租。 余新国说,开征出租屋治安管理费的依据来自广东省的有关法规。正在酝酿的收费方案,将考虑把出租屋原有的房屋租赁管理费与出租屋治安管理费合并收取,或撤销出租屋房屋租赁管理费的收费项目。出租屋治安管理费拟由屋主支付,标准为0.4元/平方米/月。余新国说,正在酝酿的收费方案,不会派户管员直接上门收取,而是将采取银行托收的办法。所征费用主要用于流动人口及出租屋管理,支付户管员工资将是其一个重要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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