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自1995年作出“异地摩托车禁止在特区内道路行驶”的规定后,再次对特区内道路摩托车通行进行严格限制。
深圳市交警局局长许东平透露,明日(10月30日)起至2004年4月30日,特区内主干道、中心区域部分道路将禁止摩托车通行。
深圳市交警局最新统计显示,今年1至10月份,平均每天有3.5个人葬身车轮。为此,交警部门出台多项措施降压交通事故,从明日起,校巴、泥头车要凭证行驶,特区内主干道禁行摩托车,交警不作为追究责任,宝安、龙岗增加一倍交通协管员4项措施将全面实施。
校巴泥头车凭证行驶
从明日起,深圳市开始实行校巴专用许可证管理制度,由市教育局牵头,市交警局配合,两部门联合审查。首先由市教育局对全市校巴,包括民办学校校巴进行摸底统计,造册登记,然后由市交警局核实校巴牌证档案并进行安全技术性能检测,检测合格后由市教育局对符合要求的校巴发许可证,全市所有校巴必须“持证上路”,无专用许可证车辆一律不得作为校巴使用。
从下个月开始,同样要持专门许可证方能上路的还有全市的泥头车。由市交通局牵头,会同市城管办、建设局、资源规划与国土局、交警局联合审查核发许可证,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和车况不佳的泥头车严禁上路,市建设局、资源规划与国土局、交通局将严厉查处施工工地、建筑公司聘用无牌无证或无营运资格公司泥头车的行为,市城管办、交警局加大打击力度,严厉查处无许可证擅自上路的泥头车。
严查交警不作为
明日起至2004年4月30日,特区内主干道、中心区域部分道路将禁止摩托车通行。据介绍,交警部门已在上述禁行路段及区域设置和完善了相关标志标线。许东平表示,将从下月起在上述禁行路段禁行时段内加大执法力度,严查违章行驶的摩托车,并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对违章者给予罚款300元的处罚。
此外,为解决警力不足的问题,交警将在宝安、龙岗两区事故多发的乡镇,在原有交通协管员的基础上,增加一倍的人员。同时,加强对交警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查交警对违章行为不管不处罚等不作为行为,并追究相关责任。交警部门还将向市民公布监督电话,邀请市民积极参与道路交通管理。 (朱倩 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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