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叶县人民法院日前以过失致人死亡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依法判处叶县常村乡农民李春峰有期徒刑两年。
今年3月6日凌晨,李春峰发现有人到自家院内行窃,便起床掂起已装填好弹药的长管火药枪,将已偷得鸡子正翻墙外逃的盗贼打伤,此贼在离李家几十米处身亡。
法院审理认为,李没有预见到散弹会造成窃贼死亡的后果,属过失;其行为又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鉴于其案发后能投案自首,又主动赔偿被害人家属一定的经济损失,故从轻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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