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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举报印假发票最高奖十万 举报者需署真实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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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0月10日03:40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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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报道 北京市地税局检举发票违法案件的奖励办法已出台。今后,只要举报企业未按照规定领购发票的,都可给予奖励,举报印制假发票者最高奖励十万元。这是记者昨天从北京市地税局获悉的。
市地税局印发的《检举发票违法案件奖励办法(暂行)》的通知中明确,举报涉及非法印制发票的,给予十万元以下的奖励;举报涉及未按照规定领购发票的,给予一万元以下的奖励。
需注意的是,举报者举报时最好署真名,因为“匿名举报和税务机关人员及财政、审计、公安、检察、工商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举报或授意他人举报的案件,不能获得上述奖金”。
北京市地税局征管处副处长刁维列提醒消费者,尽管从本月起新版发票已在全市实施,但由于现行的旧版发票可延续使用到2002年12月31日,因此商家在今年年底前开具旧版发票也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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