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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男子一夜情引出亲子鉴定官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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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0月22日09:01 南方日报报业集团-南方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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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 一夜情引出亲子鉴定官司
男方一直不知还有个两岁私生子,女方生活拮据,孩子便告生父讨抚养费
本报讯 (记者傅剑锋)一位女保险代理员与在电话里“往来”了2年的客户出差到广州时发生了一夜情,怀孕生下孩子后,生父一直不知情。日前,年已2岁半的私生子将生父告上法庭索要抚养费。深圳市罗湖区法院经亲子鉴定后,认定父子关系存在,父亲应每月支付抚养费至儿子能独立生活时止。
拉保险结识“电话情人”
阿霞(化名)是深圳一保险经纪公司的业务员,今年30岁。4年前,为拉保险,电话联系了在广东茂名工作的许先生。此后,又进行了多次电话联络。两人聊久生情,竟成了一对“电话情人”。
而许某已家有贤妻,子女一双。2000年4月30日,阿霞出差到广州。经电话联系许某,竟发现许某也在广州出差。于是这对持续了2年之久的“电话情人”,终于见面了。
随后,两人便来到客房发生了性关系。
无力抚养“爱情的结晶”
几个月后,阿霞就发现自己已有身孕。她把这看成是自己“爱情的结晶”,决定生下孩子,并独自承担抚养孩子的责任。2001年,孩子出生了,是个男孩。
今年,因保险业务难以开展,母子俩的生活陷入困境。无奈之下,阿霞接受朋友的建议,决定找孩子的生父索要抚养费。但许某获知这一消息后,十分震惊,坚称孩子不可能是自己的,并拒绝支付抚养费。
阿霞遂以孩子法定代理人的名义,以孩子做原告将许某告上了法庭。罗湖法院受理后认为,鉴于许某不承认亲子关系的原因,法院委托法医鉴定机构进行亲子鉴定。鉴定表明,不能排除孩子与阿霞、许某的亲生关系。法院据此认为,孩子是许某的非婚生儿子,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有权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不直接抚养的一方应适当支付孩子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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