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孔雀啄伤幼童案尚未全部了断,杭州动物园又缠上猩猩伤人官司,被咬伤的幼童诚诚要求动物园赔偿人身伤害的部分经济损失4万元及1万元精神损失。 去年9月8日上午,诚诚由邻居带着到动物园猩猩馆玩时,被猩猩咬伤右手臂(详见本报去年9月9日头版《三岁猩猩咬了四岁男孩》),先后到117医院、上医华山医院、浙医儿保院作饶神经移植等治疗,今年3月被伤残鉴定为10级,共花去医药费、伤残补助费等7万多元。诚诚的家人认为,动物园在管理上存在疏漏,在动物笼舍的设计、建造上存在缺陷,即动物园有过错,应依法承担部分民事赔偿责任。 孔雀、猩猩伤人案谁是谁非,都有待于法院的判决。但有一点值得人们注意,关在笼子里的动物看起来再温驯,也终究还是野性未泯的动物,饲养单位和广大游客都应规范自己的行为,尤其是带着小孩的游客,更不能疏于防范。(通讯员 西法 本报记者 朱海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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