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李国田 燕子 记者 殷文静) 一男子来宁打工未果露宿街头,被一同性恋者带至旅社发生一夜情后,多次敲诈勒索对方巨额钱财。昨天,该男子被南京鼓楼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25岁的江苏沭阳县人陈某,于去年9月中旬来宁找工作。一天晚上,陈某露宿在鼓楼广场,路过此地的涛涛(化名)上前和他聊了起来,两人随后来到位于福建路的一家旅社,发生了一夜情。第二天,涛涛给了陈某300元钱,留下手机号码后离开。几天后,陈某下身出现一点溃烂,到医院检查没发现问题。而他却以此为由,给涛涛打电话称自己得了性病,没钱医治,要涛涛拿出25000元了事。涛涛给了陈某20000元现金。后陈某了解到,涛涛老家还有一个18岁的女儿,于是又打电话给涛涛,威胁他再给钱,不然就将事情告诉他老家的女儿。同年11月7日晚上,涛涛又给了他10000元。 今年2月中旬,陈某打电话给涛涛,以自己成了残废无法生育、想自杀为由,要对方给他生活费,否则将写信告诉他的女儿和他的工作单位。涛涛思前想后,决定再给对方20000元,并草拟了一份协议书,让陈某签字、摁手印。就这样,陈某采取同样的方法,从涛涛手里共计敲诈64000元人民币。 今年4月22日,陈某再次敲诈涛涛。涛涛知道如果再这样下去,自己将永无宁日,于是他鼓足勇气,向公安机关报了案。5月16日上午,当陈某来到约定地点,将涛涛的10000元现金拿到手时,被守候在附近的民警当场抓获。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