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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公安专项整治 民警及家属严禁经营娱乐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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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9月04日00:00 半岛晨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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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首席记者王晓兵实习生王宏)超期羁押、刑讯逼供、滥用强制措施,针对这些群众反映最突出的问题,辽宁省公安部门开展的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已经全面启动。记者昨日从辽宁省公安厅执法为民第四次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辽宁省还将坚决禁止公安民警及家属参与经营娱乐场所,违者予以辞退。
昨日,省公安厅出台了以强化执法为民为主线、加强队伍建设的10项举措。
执法轮训不合格者调离
对省、市两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成员等,进行执法轮训。两次考试不合格者,停止执行领导职务,调离执法岗位。从明年开始,全省一线执法民警,每人每年将脱离岗位1个月,进行封闭式培训。年底前,对1970个派出所领导班子测评,对不胜任者,该撤的撤,该调整的调整。
清理无执法主体资格人员
全省清理整顿已经全面启动,9月底前,无警籍人员一律调离执法岗位,非法着装的警服、标志一律收回。对违规进入的人员要坚决清理出公安机关;今后,基层公安机关一律停止招聘各类“协勤”人员,坚决杜绝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的人员从事警务活动。
本科学历才能参警
参警人员,除政治条件、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外,文化条件原则上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建立参警管理责任追究制,对违规进入公安队伍的,一经查实,从严追究责任。
畅通公安队伍的“出口”。推进《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辞退办法》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末位调整暂行规定》的贯彻落实,不合格人员坚决予以辞退。
执法行为制定准星
严格规范治安民警、交通民警、刑侦民警的执法行为,省公安厅将制定《辽宁省公安机关治安民警执法行为规范》、《辽宁省公安机关交通民警执法行为规范》、《辽宁省公安机关刑事侦查办案民警执法行为规范》、《辽宁省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稳定警务活动民警行为准则》。同时,出台《辽宁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非工作时间社会生活行为准则》,约束公安民警八小时之外的社会生活行为。
清理执法违规行为
对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反映最突出的超期羁押、刑讯逼供、滥用强制措施、滥收乱罚乱扣、处理交通事故不公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清理整治。目前,这项工作已经正式启动。公安机关将对近年来发生的执法方面的违法违纪问题,从快从严查处。
惩治执法伤民欺民行为
坚决杜绝发生严重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利的案件和伤天害理、激起民愤的恶性案件。如有发生,对直接责任者予以开除,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坚决纠正和查处一切严重侵犯群众利益的滥收滥罚政策、规定及工作指标和违法违纪行为。对搞滥收滥罚的民警予以辞退,并依法追缴滥收滥罚财物。
坚决制止一切滥用强制措施、侵犯人权、侮辱人格的事件发生。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的,予以辞退。
坚决禁止公安民警及家属参与经营娱乐场所。违者予以辞退,并追究所在单位领导失职失察责任。
成立公安执法监督委员会
整合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力量,外部监督力量,监督信息。执法透明化,对人民群众应该知道而又可以公开的警务事项,全部彻底公开。
开展以“警察属于人民”为主题的亲民、爱民活动,“当一天老百姓”活动,组织换位体察活动,观察和体会群众到公安机关办事的感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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