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艾滋姑娘瞒着恋人来登记 |
|
|
| NEWS.SOHU.COM 2003年10月11日04:13 北京晨报 |
|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我要“揪”错】【推荐】【字体:大 中 小】【打印】 【关闭】 |
|
|
晨报成都专讯 9日,恋爱了两年的香港居民梁永浩与四川“艾滋姑娘”周小燕,携手来到四川省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证。据称,一待手续齐备,他们将是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实施以来,四川省首个被允许结婚的“艾滋家庭”。
周小燕的病情是上个月进行婚前体检时发现的,他的恋人至今仍毫不知情。那么,该谁来保障他的知情权呢?
9月22日,两人来到省婚姻登记处申请办理结婚手续,登记员初审认为符合结婚法定条件,要求双方到指定的妇幼保健院进行婚前体检。
第二天,医院的检查结果全部出来了,医生在没有任何旁人的时候告诉小燕,她的艾滋筛查实验呈阳性,需到省疾病控制中心复查确诊。小燕吓了一跳,趁人不注意溜之大吉。
报刊上关于新《婚姻登记条例》的宣传,让小燕看到了自己与相恋两年的男友还有结婚的希望。为啥呢?从10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新条例取消了强制婚检。
9日下午,当小燕及其恋人再次来到婚姻登记处时,婚检医生也在面临着艰难的选择:是否应该把小燕的病情告诉毫不知情的梁永浩?
小燕及其香港男友是否可以办理结婚登记呢?省民政厅主管此项业务的社会事务处有关负责人没有立即回答——这确实是一桩难事儿!因为卫生部门至今没有将艾滋病确认为“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天府早报》供稿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