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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全省全面推广注射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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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3月02日10:21 金羊网-新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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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决定,今后将在云南全省范围内推广用药物注射的方法来执行死刑。2月27日,配发给省内18间中级人民法院的18辆注射执行死刑专用车已从昆明出发,然后由各中级法院统一到案发地流动执行。这种车用南京产的24座依维柯客车改装而成。据云南省法院一名法官说,当日下午,在距昆明最近的玉溪市已首次使用该车对两名已被核准死刑的男性罪犯成功地实施了注射死刑,这两名罪犯是因贩卖毒品被处以死刑的。
据悉,现在世界上共有99个国家仍执行死刑,其方法主要有枪决、绞刑、斩首、电刑、毒气、石刑、注射等。我国在1997年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12条规定:“死刑采用枪决或注射等方法执行。”目前世界上采用注射方式执行死刑的国家只有美国、新加坡和中国。这也与联合国在《关于保护面对死刑的人的权利的保障措施》中规定的相吻合:“判处死刑后,应以尽量减轻痛苦的方式执行。”
云南是我国最早开展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的省份。1997年3月28日,昆明中院首次在全国采用注射方式执行死刑并向社会公开发布。之后又成功地进行了112例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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