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总每年都要制定出新的措施来监控富人纳税,今年也不例外。除了发布七大措施严堵税收漏洞,税总还联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富人逃税的行为。这次大规模的专项治理行动,从今年7月份开始,将持续6个月。
在国家税务总局主要打击的四大违法行为中,高收入阶层的偷税逃税的违法犯罪行为赫然名列其中。这意味着逍遥于国家法律之外的富人将为自己的逃税行为付出沉重代价。
地下经济:大量偷税、漏税,成为快速致富的主要手段之一
清华大学国情研究中心主任胡鞍钢列举了一组数据,“在2000年个人所得税中,工薪所得税占42%,其次是利息税占28%,两者合计占70%;个体经营、劳务报酬等应交税所占比例较小。这就意味着大部分非工薪的高收入者应交的个人所得税并没有足额收上来。”他同时指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数据,1986年我国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占财政收入比重为2.32%,占工业总产值比重为2.76%,纳税比例与工业产值比例较为接近,到1998年这两个比例分别为7.09%和17.11%,相差10个百分点,若扣除必要合理的减负税收,至少纳税少了一半。其主要原因是,相当部分的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从事地下经济,有的从事非法经济,大量偷税、漏税和逃税,成为快速致富或暴富的主要手段之一。”
移花接木:百万身家的老板账上的工资却不到千元
本来按税制设计,应该是把税负的更多部分落在富人头上,但现在在我国现实生活中确实出现一种情况,即工薪阶层的税收约束比较硬因为有工薪发放环节的代扣代缴制度,而富人的税收约束比较软,就是富人偷逃税的比例更高。
从媒体爆出的南京富人逃税可见一斑。“拥有百万资产,开着豪华私家车的老板竟不交一分钱的个人所得税。税务部门随意抽查了四家企业,老板的月工资无一例外不到1000元,由于南京的个税起征点是1000元,老板们正好逃过了个人所得税。然而他们吃喝玩乐的费用全部算在了企业账上,很多私家车的费用比如养路费、重点建设基金、保险费等,应由个人负担,可他们都打在了公司成本中。一家企业的差旅费报销单中甚至还有儿童票。”
谁在交税:4成个税来自工薪阶层,成为个人所得税的最大税源
刘晓庆税案曝光后,社会上有一种困惑,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的40%左右来自工薪阶层,这是否正常?对于这个问题,国家税务总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工薪阶层是个税的最大税源,这在国外包括发达国家也是如此。这个比例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收入结构状况和征管能力是相匹配的。
税总这位负责人认为,现在,我国的个人所得税主要来自城镇居民,而目前工资性收入是我国城镇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靠工薪为主要收入的群体是社会组成的重要成分,这也构成了个人所得税的最大税源。
高薪人群:7省市调查显示,年收入3.6万元以上的占57.2%
不过,事实上工薪所得项目的收入很大一部分来自高收入者。对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湖北、四川、陕西7个省市进行的抽样调查显示,年收入在3.6万元以上的人超过一半,达到57.2%。
近年来,我国公务员数次加薪,普通职工工资收入增长较快,纳税人数不断增加,个人所得税收入水涨船高。我国工薪所得的纳税人数已由1994年的956.5万人次上升到2000年的6000多万人次。经济较发达地区,如上海、北京、深圳、厦门等地工资、薪金收入占个人所得税收入的60%以上。
各级税务机关在不断摸索经验,特别是在去年开展的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中,将整顿和规范个人所得税征管秩序作为一个重要内容来抓,不含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的个税年增收额达到了205.6亿元的历史新记录。此外,计税利息去年也带来了130亿元的增收。但应该看到,工薪税收征管还存在许多漏洞,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管。
分配混乱:工薪阶层虽是个税的纳税主体但绝不等于说富人就该纳税少
税总这位负责人表示,“富人纳税少”应一分为二地辩证分析。
首先,改革开放以来,许多人靠自己的能力和技术勤劳致富、或依靠资本等要素参与分配而成为高收入者,并照章纳税,但也有部分高收入者违规违法、偷税;其次,税法面前人人平等,高收入者也不能例外;第三,收入分配不公的问题是历史形成的,根源主要是初次分配秩序混乱、缺乏有效制约,因此只有在理顺收入初次分配、规范初次分配秩序的基础上,采用包括税收在内的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来综合治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第四对高收入者征收个人所得税、调节其收入水平,是我国个人所得税的一项重要职能。但目前作用范围和力度都有限,特别是在当前应有的社会配套条件没跟上的情况下,调节作用还不能得到充分发挥。信报记者贺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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