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台人员对军事禁区摄像 海防团紧急追回录像带
2002年9月29日09:27 解放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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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秋的一天下午13点15分左右,沈阳军区某海防团作战值班室的铃声骤响,该团某观察所报告:“在××海域发现有几个人乘一艘快艇对哨所周围环境进行摄像。”值班首长团政委李英彬立即带领保卫干事赶往该观察所,却发现快艇向远处急驶而去。
李政委命令观察所密切注意快艇动向,并随时报告。两分钟后,观察所向李政委报告:“快艇正向码头方向驶去。”李政委看了看手表,此时是13点35分,而14点整有一艘客轮要离开该团驻守的海岛。李政委一行人掉转车头向海港码头奔去,就在客轮正要启航时,将扛摄像机的一行4人带回部队。
经询问得知,这4人是某地电视台的工作人员,想拍摄一部反映海岛风光的电视片,此次是来采风拍摄资料。开始,他们不承认拍摄了军事设施镜头,当李政委向他们讲解了军事设施保护法有关禁止对军事禁区进行摄影、摄像的规定后,他们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拿出拍摄的录像带进行回放,发现其中确有军事设施镜头,便承认了错误,并在该团保卫干事的监督下将所有涉密画面予以清洗。
作者:刘正才、金银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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