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大连消息 (特派大连记者 李霖) 昨日,大连市政府发出关于市区防非期间养犬管理的通告。在通告中明确规定,从通告公布之日起未经公安部门批准,各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携犬或放犬出户。 转自搜狐 大连市内四区(甘井子区农村部分除外)的单位和个人养犬,必须到公安机关办理《养犬许可证》和犬牌,同时要求要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动物防疫机构的《犬类免疫证》。单位和个人养犬的,除经市公安机关批准外,一律不得携犬或放犬出户(单位)。 转自搜狐 严禁携犬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暂时关闭各类宠物交易市场,禁止市场外非法交易。各宠物诊所暂停收治犬类。犬患病需要治疗的,养犬者可约请兽医到单位或住所诊治。养犬者或兽医发现犬患传染病的,应立即向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甘井子区向所在地的区动物防疫机构)报告。 转自搜狐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负责对患病犬进行处置,同时通报卫生部门。 转自搜狐 昨日,记者先后采访了大连市养犬的人,他们均表示对通告的要求给予理解和支持,暂时改变早晚遛狗的习惯。目前,大连公路、车站、码头机场等处的检查站已全面控制携犬入连。如果发现携犬进入大连市的,将犬扣留交公安机关处理。如果擅自携犬出户的,公安机关处以200元罚款,还没收其犬。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