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吞中国工人巨款 新加坡商人被判再赔283万新元
2002年5月3日20:49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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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香港5月3日消息:新加坡讯,新加坡最高法院高庭昨天裁定,私吞中国工人巨额汇款的永隆外币兑换公司两名合伙人蓝成锋及其祖母何淑贞,必须归还另一批290名中国工人的近283万新元。
较前前,新加坡高庭已经对29岁的蓝成锋和74岁的何淑贞分别作出缺席判决和即席判决,裁决他们须归还170名中国工人约195.4万元。因此,到目前为止,两人须归还的款项共约480万元。
据此间媒体联合早报报道,何淑贞已经就归还195.4万元的裁决提出上诉,该案订于下周三审理。辩方律师表示,何淑贞估计还会就昨天的裁决提出上诉。
蓝成锋涉嫌在去年12月至今年1月间,私吞大量中国工人委托他汇往中国的款项,在初庭,他被控1154项涉及880万新元的失信罪控状。他原本获准以900万元保释,但他无法筹到保金,因此继续被还押。此外,新加坡初级法庭正在就蓝成峰的刑事犯罪进行审理。
而何淑贞和81岁的丈夫蓝元修有一栋联名洋房,并拥有三家当铺的股份、银行存款和重一公斤、价值约2.8万新元的黄金。
另外,诉方已经向高庭申请查封两名永隆合伙人的资产,这项申请还在审理中。要是何淑贞的上诉最终被驳回,诉方就能够查封有关资产。但据报道,蓝成锋和何淑贞目前已知的资产加起来不到100万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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