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集在永隆公司外的中国劳工急欲知道自己血汗钱的下落■供图/《新明日报》 ■永隆公司给中国劳工开的汇款发票■供图/《联合早报》 昨天本报记者通过越洋电话获悉,4月10日新加坡高级法院对永隆公司合伙人裁决 今年1月底,一位在新加坡打工的中国籍劳工发现,一个月前汇往家中的钱现在家里人还没有收到,于是前往查询,此时这家永隆外币兑换公司已关门停业。消息传开后,上千名中国劳工发现自己在去年12月20日以后通过该公司向家里汇的款,家人均未收到,于是纷纷向新加坡警方报案。 1月31日,现年29岁的新加坡人蓝成锋面对吞噬外国劳工交付880余万新元(1新元约合4.6元人民币)汇款的1154项控状,以失信罪被告上初级法庭等待刑事判决。 2月27日,新加坡高级法院民事法庭在答辩人蓝成锋没有表示要抗辩的情况下,裁决他必须归还170名劳工约195.4万新元的款项。 4月10日,新加坡高级法院民事法庭裁决永隆外币兑换公司的合伙人,蓝成锋的祖母何淑贞必须归还170名中国劳工约195.4万新元的款项。 昨天,原本应是新加坡初级法院对侵吞中国籍劳工880余万新元的蓝成锋作出刑事判决的日子,但由于法律程序上的原因,新加坡法院决定延迟到5月23日再次举行审前会议。 4月10日,新加坡高级法院民事法庭已经裁决永隆外币兑换公司的合伙人蓝成锋的祖母何淑贞必须归还170名中国劳工约195.4万新元的款项。 被告律师:现在只是 输多输少的问题 4月10日上午11点,经过3个多小时的法庭辩论,新加坡高级法院民事法庭裁决永隆外币兑换公司的合伙人何淑贞必须归还170名中国劳工约195.4万新元的款项。之前新加坡高级法院民事法庭已发出冻结何淑贞及其孙蓝成锋资产的临时禁制令,被冻结的资产数额为195万余新元,等同于170名中国劳工所要追讨的款项。 事实上,起诉人在诉讼前,就已向法庭申请了全球资产禁制令,冻结两名被告人的资产。何淑贞的资产包括与丈夫联名拥有的一栋屋子、三家当铺与一家公司的股权、银行存款及一块重1公斤价值2.8万新元的黄金等。蓝成锋的资产是一间与妻子联名的政府组屋(相当于我国的经济适用房),以及银行存款。 为中国劳工辩护的律师卢平池认为,永隆给客户们发汇款的收条,已经形成了合同。根据合同,永隆同意在收下款项的一个月内,为客户把钱汇到客户指定的中国的银行户头,客户则同意让永隆赚取佣金,永隆没有按照合同行事,违反了合同,因此必须把款项连本带利还给他们。 被告方律师克沙万奈尔说,他在为何淑贞抗辩时指出,何淑贞是不管事的合伙人,她并没有涉及其孙蓝成锋跟中国劳工的任何汇款交易,因此对于这些交易毫不知情。何淑贞也无从查证汇款是否交给了蓝成锋。他指出,现在初级审判庭还在审理蓝成锋的刑事案件,而确切的失信款项必须等到案件审结后才会揭晓,因此要求法庭不要作出即席判决。但新加坡高级法院民事法庭最后没有接受他的说法。 据旁听了此次法庭审理的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姓陈的领事告诉记者,在庭审前被告方律师就说:“输是肯定的,现在只是输多输少的问题。”果然在法庭辩论中,双方律师主要在冻结财产的数量上展开了辩论,而对此案的性质未做更多周旋。因为劳工手中的证据已经非常清楚地证明被告方诈骗钱财的事实。 两次参与诉讼的人 还不到受骗人数的一半 据了解,永隆外币兑换公司是一家合伙企业。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并不属于公司法中规定的公司制企业,只能算是家合伙企业。在新加坡的法律中两者的区别在于,公司负有限责任,股东个人的资产与公司资产是分开的。合伙企业则要负无限责任。也就是说,合伙企业合伙人的资产,就等于这个企业的资产,起诉合伙企业,就等于起诉了这个企业的所有合伙人。 “现在一些受骗的中国劳工没有选择参与这次民事起诉,就是等待着对方破产后,官方组织财产清偿。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只要当初在警署登过记,参不参与这次民事诉讼都不会影响最后的清偿。”一位受骗的管女士这样告诉记者。 据悉,4月29日,新加坡高级法院民事法庭将再次开庭,审理第二批起诉的290名中国籍劳工诉永隆外币兑换公司一案。陈领事对记者说,这两次参与诉讼的总人数还不到整个“永隆案”受骗总人数的一半。 巨款是否被蓝成锋 赌博挥霍成为本案悬疑 现在最令劳工们产生疑问的地方是,蓝成锋是否如他所说的那样将那笔钱在赌博中挥霍一空。对此一位在新加坡打工的王先生对记者说:“赌博在新加坡是被禁止的,短短的20天他就将880万新元的巨款赌光简直不可思议,我们也不相信。” 蓝成锋的刑事辩护律师苏峇士在3月14日的审前会议后接受采访时说,一些曾向蓝成锋收赌注的人已经被警方传召问话。当记者问他,被告是否因赌博而失信时,他回答道:“你可以这么说。” 记者又问,被告怎么可能把全部880万新元在二十多天内赌光呢?他说:“那要看你赌的是什么,钱是可以通过很多种方式赌光的。”但是他不肯透露被告赌的是什么。 现在外界对刑事法庭是否采信蓝成锋辩护律师的这一观点还不太清楚。警方也没有放弃过对这笔巨款去向的调查,但至今为止新加坡警方还没有公布任何调查结果。 没想到第一次 给家里寄钱就被骗了 2002年4月11日,记者通过越洋电话采访了江苏籍劳工夏国春。 夏国春,2000年从江苏南京来到新加坡,从此开始了他的异国打工生涯。他告诉记者,他没有参加这次起诉是因为他认为即使官司打赢了,他也不会从中获得多少补偿,况且胜诉后还要从这笔补偿的钱中交出一部分给律师。记者采访他时听他最常说的一句话是“我们被骗的这笔钱对于富人来说可能不算什么,可对于我们这些背着债出来打工的人来说,可是我们几年才能攒出来的。” 他告诉记者,自己在家乡时听说新加坡正在招建筑工人,收入是在国内的几倍,于是赶紧报名参加了考试。紧接着就是体检,然后又到南京参加复试。一关一关地闯,最后终于到了新加坡。家里为这事儿,前前后后一共借了两三万,加上以前盖房欠的钱,他出国前家里一共欠了四五万元的债。 夏国春说,在新加坡他每天最少要工作11个小时,根本没有休息日,几乎天天都要加班。有时一加班就到夜里2点,早上7点还要继续干,而一个月挣下的1000新元自己只花30元。他说:“我这么苦,这么累,支撑我的目标就是家里的5口人,我一人在这边苦点,就是为了让他们在家宽裕些,没想到第一次给家里寄钱就被骗了,那可是我9个月一点一点攒出来的呀。” “我在这里的工作合同是两年,前半年攒下来的钱全部还了出国时所借的费用。本想以后攒点钱就可以给家里用了,春节前高高兴兴地把攒了9个月的钱寄回家,没想到碰上了这种倒霉事。现在也报案了,法院也开庭了,使馆也介入了,媒体也参与了,可还是看不到希望。我的合同还有半年就到期了,看来我是没希望要回这笔钱了。”另一位劳工这样对记者说。 社会各界捐款已经 超过32万新元 “从现在的情况看,若想单靠法庭判决使中国劳工的损失百分之百地得到补偿已经是不大可能了,这就需要呼吁社会各界对他们尽可能地多予以援助。”陈领事对记者说。 4月8日,一些新加坡的当地公司和热心人士,又为千名中国劳工筹到了12.5万新元。八达国际私人有限公司主席,以及福建省新加坡人俱乐部会长,这天下午来到中国大使馆,亲自把这笔款项交到中国驻新加坡大使张九桓的手上。 据陈领事介绍,加上以前新加坡中资企业协会捐助的16万新元,新中友好协会捐助的45000新元,现在各界人士和团体的捐款总额已经超过了32万新元。我国驻新加坡大使张九桓在捐赠仪式上也表示,经捐款人要求,这笔捐款会暂时由中国大使馆保管。日后,大使馆会同外交部和其他有关单位洽谈,找出合适的处理捐款方案。 新加坡政府也非常重视这起事件,很快成立专门小组来处理。除了把罪犯绳之以法,尽量协助中国劳工追回款项,有关部门还安排这些劳工继续延长工作准证,以弥补他们的损失。 ■文/本报特约记者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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