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 (见习记者 陈能雄 通讯员 王 伟) 以为养父已经死亡,为节省开支,居然在自家屋内放火“火化”。记者昨日从大渡口区法院获悉,自称是多年孝子的王华被该院以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1997年,王华母亲去世后,王华退职回家照顾瘫痪多年的养父。
去年7月17日凌晨2时许,王华发现养父气息奄奄,随即发现养父“停止”了呼吸。认为养父已经死亡的他为了节省开支,想出歪招———自己动手火化养父。他用衣服和被子裹起养父点燃床单后离开。
大火惊醒了邻居,邻居们听到大火中传出王华养父的惨叫声。消防官兵扑灭大火后发现王华的养父被烧死。
警方当天抓获王华。去年11月7日,公诉机关提起公诉,指控他涉嫌放火罪。
有关法官指出,放火违法,私自火化更违法,任何人不能随便宣布他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