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公开宣判14名罪犯 “安利公司”抢劫主犯被枪决
2002年4月29日15:33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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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郑州4月29日电(赵玉章 胡忠宇)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今日召开公判大会,依法对5起抢劫案件的14名罪犯进行公开宣判。其中,轰动全国的郑州“1·26”安利公司抢劫案的2名主犯杨俊超、陈社杰等人在宣判后被押赴刑场,就地伏法。
2001年11月,罪犯杨俊超纠集陈社杰、刘延标(已判刑)预谋抢劫位于郑州市农业路上的安利公司。为使抢劫得逞,罪犯杨俊超出资,陈社杰、刘延标购买制造枪支材料,经罪犯张俊锋(已判刑)帮忙加工组装成4支火药发射枪。2001年1月,陈社杰向张社伟(已判刑)索要炸药,张社伟趁上班之机,盗窃炸药1200克,电雷管2枚,并指使罪犯牛中克(已判刑)取走藏匿。后张社伟又盗窃电雷管2枚,一并交给陈社杰。此后,杨俊超又纠集罪犯杨俊峰(已判刑)、李天彪(已判刑)进行周密部署和分工,并多次到“安利公司”踩点。2002年1月26日,罪犯杨俊峰按杨俊超的指使在红专路一网吧门口准备接应,罪犯杨俊超、陈社杰、李天彪头戴“马虎帽”,持枪、携带炸药闯入“安利公司”,抢劫人民币91万余元。逃离这家公司营业大厅时,陈社杰、杨俊超开枪将上前阻拦的在场群众李某击伤。3罪犯在逃跑途中,杨俊超、陈社杰二犯又持枪抢走昌河面包车1辆,逃至邙山区宋庄后,弃车携款潜逃。2月4日,此案在河南省平顶山汝州市告破。
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的命令,宣判后,死刑犯被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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