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阜阳一禽兽教师伏法 |
|
|
| NEWS.SOHU.COM 2003年10月27日15:54 新安晚报 |
|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我要“揪”错】【推荐】【字体:大 中 小】【打印】 【关闭】 |
|
|
本报讯 阜阳市的一小学教师,在强暴并残忍杀害一名小学生后疯狂逃窜。在长达7年的逃亡生涯中,这名禽兽教师又多次作案,犯下了累累罪行。警方几经努力,终将其抓获。日前,阜阳市中级法院遵照省高院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对罪犯高国军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据了解,现年36岁的高国军,原系阜阳市七里河小学的教师。1995年6月1日中午,高国军在该市一处树林里,以暴力手段摧残了一名正在树林中读书的11岁女童。因怕该名女童事后告发,高国军遂将其掐昏后扔进河里,导致该名女童窒息身亡。案发后,高某疯狂逃窜。在潜逃期间,其恶性不改,于2001年5月2日中午在无锡市某镇拦路强奸一名10岁女童。同年5月19日晚,高国军又在无锡市抢劫女青年沈某手机一部。2002年3月31日晨,他又伙同他人盗窃无锡市某通讯器材商店,涉案总价值7000余元。同年6月16日至7月1日,高国军先后3次以写恐吓信的手段,对无锡市的3名市民敲诈勒索,并得手人民币6万元。就在其自以为得计之时,被早已张网多时的当地警方一举抓获。此案后移交至阜阳警方办理。
阜阳市中级法院经审理后,以故意杀人罪,强奸、抢劫、盗窃、敲诈勒索罪,判决高国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万元。高不服上诉被省高院终审驳回,并依法核准执行死刑。日前,这名禽兽教师终于走完了36年的丑恶人生路。(阜宣)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