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宝鸡讯(记者黑白) 本报昨日刊登的《救人小姑娘坟头待花环》一文受到社会各界及广大读者的关注。昨日,宝鸡市渭滨区信访局的一位领导表示,渭滨区有关部门会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13岁女孩张静“舍己救人”一事再次介入调查,如果确实属于舍己救人而死亡的话,区上会按照有关程序对其进行荣誉上的申报和追认。 昨日下午,记者到宝鸡市某职能部门采访时,一位熟悉内情的工作人员说,其实早在高家镇政府的“联合调查报告”出来之前,也就是9月初,高家镇党委已经拿出了一份调查结论。在这份调查结论中,13岁的张静救人这一基本事实是成立的,但在结论中,被救女孩也就是张凤的家人不承认张静救了张凤,所以这份材料上报到渭滨区有关部门后被退回,理由是张凤家不承认“救人”,这一事实就不能成立。但到了后来张明祥夫妇上访后,“联合调查”把第一份被退回的结论也给推翻了,彻底否定了“救人”这一事实。宝鸡市信访局工作人员说,因为高家镇报上来的“联合调查结论”存在许多疑点,所以这起被市领导批示过的上访案件至今还没有结案。不过他们会尽快督办,直到有一个明确结果。 “张明祥夫妇作为死者张静的亲属和监护人,高家镇党委的联合调查组在事件的整个调查过程中却始终没和其接触,而且张明祥夫妇至今没有见到这份调查结论,高家镇的这一调查本身就是不客观的!”律师冯志明就高家镇党委的调查结论发表看法。 宝鸡市渭滨区信访局一位姓崔的负责人说,高家镇10月份送上来的“联合调查报告”中,是存在一些细节上的矛盾和出入,为此区上在接到该“调查报告”后又指派区团委、教育、信访三部门对此事进行重新认定,但由于各方说法不一,至今也没有一个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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