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报道 备受关注的上海市居住证制度将于6月15日起开始实施,凡符合条件的海内外引进人才都可申请,持证人才可享受市民待遇。 根据上海市政府颁布的规定,6月15日起实施《引进人才实行〈上海市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对长期或一定时期内在上海市居住工作的海内外人才,实行按居住地管理的方式分类,发放有效期限长短不一、享受相应待遇的《居住证》。 据介绍,今后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者特殊才能的国内外人员,以不改变其户籍或者国籍的形式到上海工作或者创业的,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领《上海市居住证》。《居住证》有效期限分为6个月、一年、三年、五年4种,有效期满后可按规定办理换证手续。 《居住证》的功能是证明持有人在上海市居住、工作,记录其基本情况和居住地变动情况,并用于办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信息查询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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