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新通讯员刘西荣实习生赵丽贤)闲来无事邀人饮酒,却因酒后话不投机拳脚相向,甚至用菜刀将人砍得头破血流,3月6日,新城警方侦破一起重大故意伤害案,嫌疑人崔传波、陈振法落入法网。
2002年底,由山阳县来西安打工的两同乡男子崔传波、陈振法(均30岁)在本市韩森路54号合伙开了一家名为“大上海”的发廊,与此紧邻,另一来自商州市的青年男子张某也在该街面上开了一家发廊,彼此相识后相处倒也相安无事,今年3月4日晚,崔、陈二人在发廊内备下酒菜,邀请张某一道过来喝酒。双方从晚上7时开喝,喝完一斤白酒后,又续上了一捆啤酒,喝到晚上10时许,趁着酒兴,张某仗着自己开得早,大谈自己混得如何好。这话却引起了崔、陈二人的计较,两人认为张在给他们“扎势”,仗着酒劲,崔、陈二人就出言不逊,继而顺手给了张某一记耳光,张某咽不下这口气,踹倒了发廊的玻璃门。在撕打过程中,崔、陈二人拿起菜刀,当下就将张砍了个头破血流。接到报警后,公安新城分局韩森寨派出所民警葛西明、朱捷、柏晓理等人迅速赶到现场将崔、陈二人抓获,同时将张送往医院治疗。经审查,崔、陈二人对其打伤他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3月6日,崔、陈二人被警方刑事拘留。原以为酒逢知己,谁知却是话不投机,一方受伤住院,一方面对高墙,均后悔不已。警方仅以此案警示群众:多敬朋友茶,少劝客人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