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往开来 推动我国妇女运动深入发展
--彭珮云同志在八届六次执委会议上的讲话
(2003年7月17日)
同志们:
当前,全党全国人民正在学习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我们要密切联系妇女工作实际,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务必在武装思想和指导实践两个方面都取得新的成效。这次会议是本届妇联执委会最后一次会议,大家已经审议了秀莲同志将代表执委会所做的工作报告(讨论稿),她讲得很全面、很好。在去年12月召开的八届五次执委会上,我曾结合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谈了自己对如何做好妇女工作的十点体会。今天,我想结合回顾这五年我们所做的主要工作,对上次的讲话再做一些补充。
一、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做好妇女工作
五年来,我们始终十分重视农村妇女工作。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始终是我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根本问题。现在,妇女占农村劳动力的65%以上,已经成为发展农业生产,振兴农村经济的主力军。农村妇女占全国妇女的大多数,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她们的生存和发展条件比较差,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也比较多。因此,我国妇女工作的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尤其是西部地区和贫困地区。农村妇女工作做不好,就不能说全国的妇女工作做好了。1999年5月本届妇联召开的第一次省、区、市妇联主席会议专题研究了农村妇女工作。会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妇女工作的意见。
随着农业、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发展,为引导和帮助农村妇女增收致富,在总结“双学双比”活动经验的基础上,1999年我们与农业部等6个部委共同推出“巾帼科技致富工程”,重点放在为农村妇女提供科技培训、科技服务、科技示范;并注意推进农村妇女专业技术协会和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提高农村妇女的组织化程度,增强市场竞争力;关心和引导农村女性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合理有序流动。我们还配合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积极开展“建西部美好家园”活动;继续切实做好扶贫工作,推动“三八绿色工程”的实施。这些工作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服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广大群众的需求,因而受到了各地党委、政府和广大农村妇女的欢迎。2002年6月,在全国农村妇女科技致富工作会议上,温家宝同志充分肯定了“双学双比”、“巾帼科技致富工程”等活动的成绩,要求"双学双比"活动必须与时俱进,不断发展创新。
我们十分关注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权益。土地是我国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和生活保障,土地承包是农民最为关切的经济利益。为了解决一些地方农村妇女土地经营权受侵害的问题,全国妇联和各地妇联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我们汇总各地的意见,多次向中央和有关部门反映,积极参加中央有关部门组织的联合调研,推动中办、国办于2001年下发了《关于切实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通知》。在全国人大常委制定《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过程中,我们一再建议在这部法律中明确写上保护妇女权益的条款。经过多方努力,去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农村土地承包法》第6条、第30条、第54条,对保护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为解决这个问题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今后要积极宣传贯彻这部法律,依法纠正剥夺、侵害妇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
近几年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现代化城市建设的发展,城市社区建设日益重要。社区中妇女多,尤其是下岗失业妇女多,老年妇女多,进城务工的农村女性多,妇女工作亟待加强。按照胡锦涛同志把城市妇女工作的重点放到社区的指示精神,2000年7月,省、区、市妇联主席会议专门研究了城市妇女工作,推动各地妇联积极参与社区建设。目前,大多数省、区、市对原有的街道妇联、居委会妇代会作了相应调整,建立健全了与社区建设相适应的妇联组织,扩大了妇女工作的领域。各地妇联大力推进“巾帼社区服务工程”,开发社区就业岗位,积极推动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进社区,思想政治工作、文化建设和家庭教育进社区,积极参加社区环保卫生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这些工作有力地配合了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满足了社区妇女的不同需求,增强了与广大妇女群众的联系。实践证明,妇联在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中大有作为。
扩大就业是我国当前和今后长时期重大而艰巨的任务,又是广大妇女的迫切愿望。我们把配合政府帮助妇女就业再就业作为妇女工作的重中之重。几年来,各地妇联在许多城市中建立了再就业信息指导中心等机构,切实为妇女提供就业服务,主要是着力帮助她们转变择业观念,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千方百计开发就业岗位,鼓励和扶助妇女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培养巾帼创业带头人,一些地方妇联还积极探索采取小额信贷等有效方式帮助下岗女工。许多地方的妇联在帮助妇女就业和再就业的工作中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受到了各地党委、政府的好评和广大妇女的欢迎。今年2月,我们召开全国妇女创业与再就业工作会议,总结推广这方面工作的经验,表彰先进典型,要求各地妇联进一步提高认识,以满腔的热忱、创新的精神、务实的作风,努力克服困难,配合政府做好妇女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吴邦国、王兆国等中央领导同志对妇联开展的这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围绕妇女就业面临的突出问题,我们多次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向中央和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受到了重视。我们曾就不宜提建立“阶段就业制度”向党中央、全国人大、全国政协提出意见,这个意见被采纳。目前,大量妇女在非正规部门就业,如何切实保障她们的权益,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我们还多次呼吁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制度。用人单位不愿吸收女性,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不愿负担女职工生育费用。实行这一制度有利于保障妇女就业。现在全国已有28个省、区、市开展了这项工作,参保职工为3590万人,其中有14个省、区、市制定了相关的规章,实行的效果是好的。我们建议将生育保险制度纳入社会保险体系之中,在制定社会保险法时对此做出明确规定。
各级妇联还运用现行法律、法规同一切侵害妇女劳动权益的现象作斗争,尽力为受侵害的妇女提供法律援助。去年8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决定从妇联系统聘请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以加强对劳动保障法律的执法监督。目前,全国已有29个省、区、市的2322名妇联干部被聘请担任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我们要积极配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切实维护妇女的劳动权益。
在城市中,我们也十分重视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妇女工作,与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在总结“巾帼建功”活动经验的基础上,开展了创建“巾帼文明示范岗”活动。这项活动由十大窗口行业逐渐拓展到女性比较集中的行业,从各行各业的实际情况出发,倡导岗位建功,岗位成才,促进了各行各业的工作,一大批女职工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做出了优异的成绩。
妇联既要做好城乡基层妇女工作,关注和帮助处境困难的妇女群体;又要在高层次知识女性包括党政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工作,为她们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鼓励她们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成才创业,在妇女运动中发挥更大作用。妇联不仅要关心成年妇女,也要关心儿童、女学生和老年妇女,协调与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工作。
巩固和扩大妇女爱国统一战线,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是妇联的一项重要任务。妇联在这方面有自己的优势和特点,多年来做出了好的成绩,也积累了不少经验,为加强各族各界妇女大团结,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维护世界和平作出了自己的贡献。今后要在继承发扬好的传统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力求取得更大的成效。
二、必须认真履行妇联的基本职能,切实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
几年来,我们除了关心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权和妇女的就业权利以外,在维护妇女权益方面,还着重抓了以下几件大事:
一是积极推进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培养选拔女干部,既是国家开发人才资源,实施人才战略的重要内容,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必然要求,又是促进妇女进一步解放,实现男女平等的重要标志。妇女参政状况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尺度,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我们理应在这方面做得更好。妇联一贯重视这项工作。2000年我们进行了一年的调研,向中组部反映了情况,提出了建议。中组部在2001年4月召开了专题会议,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的意见”。中组部制定的2001-2005年的工作目标,要求省、市两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都要配备一名女干部,比上世纪末的目标要求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中有一名女性有突破。各级党委认真执行这个文件,大大推进了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在31个省、区、市中,有30个党委、25个政府、28个人大、27个政协都配备了一名或一名以上女干部。新一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女性占16.4%比上一届增加了1.6个百分点。党中央候补委员中女性有22人,比上一届增加了5人,全国人大常委中女性有21人,比上一届增加了4人。各地都有一批优秀女干部通过民主选举、竞争上岗、公开选拔进入了各级领导班子。她们德才兼备,勤政廉政,奋发进取,在各自的岗位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中的困难还不少,对来自各方面的阻力也不可低估。不少同志对党中央委员中女性只有5人,占总数2.53%,第十届全国人大女代表所占比例较第九届下降了1.6个百分点感到不满意。
改变各级领导干部中女性比例偏低的状况需要经过长期艰苦的努力。一方面要进一步提高大家对培养选拔女干部重要意义的认识,其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认识是关键。在我国目前的条件下,为推进女性参与国家与社会事务的管理,必须有相应的政策和切实的措施,并建立培养选拔女干部的长效机制。另一方面,女干部必须自强不息,奋发图强,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勇于接受挑战,积极参加竞争。各级妇联要配合党委为实施人才战略、培养选拔女干部,积极主动、锲而不舍地多做工作。
这几年我们还不断向中央和有关部门反映,在人大、政协及各种场合呼吁,要合理解决女公务员退休年龄问题。按现行规定,女公务员比男性提前5年退休,这对国家来说是人才资源的浪费,也影响了女干部的使用和提拔,并导致男女经济利益不平等。我们建议即将制定的国家公务员法规定男女同龄退休,公务员退休年龄不能以性别来划线,而应根据每个人的身体状况、工作能力来确定。这一建议反映了广大女公务员的心声,得到了有关领导的重视,也得到了许多男同胞的支持。
二是争取村民委员会中要有适当名额的女性。这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是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保障妇女政治权利的重要措施,也是当前做好农村工作的需要。1999年4月,我们在调查中发现,在村民委员会直选中,妇女进入村委会的人数急剧下降,立即向中央反映了这个问题。同年7月。中央办公厅转发了全国妇联关于青岛市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妇女进村委班子情况的调查。8,民政部下发“关于努力保证农村妇女在村委会成员中有适当名额的意见”。 2002年,为做好新一轮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发出通知。通知中又一次特别指出,“要保证妇女在村民委员会中占有适当的名额”。我们多次要求各地妇联认真贯彻上述文件精神,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这项工作。一些地方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妇女进入村民委员会中的比例有较大提高。但各地工作发展不平衡,这项工作的进展还不能令人满意,今后要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
三是积极参与婚姻法的修改。婚姻法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基本准则的一部重要的法律,对于保障公民特别是妇女的婚姻家庭权益,建立和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稳定和社会全面进步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婚姻家庭领域的主流是好的,但问题也不少。这些年来,妇女关于婚姻家庭问题的投诉、求助和咨询在各级妇联每年的信访总量中约占一半左右。家庭暴力也成为一个令人关注的社会问题。我们就婚姻家庭问题做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并发动各地妇联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与有关专家密切合作,就婚姻法修改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研讨;及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及法工委反映了广大妇女和有关专家的意见,对婚姻法的修改提出了积极的建议。许多意见都被采纳。新修订的婚姻法颁布实施以来,社会反响从总体上看是好的。但是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问题还不少,贯彻落实婚姻法还需要经过不懈的努力。解决婚姻家庭问题既要依法治理,又要加强道德建设,这都需要通过实践进一步积累经验。目前,已有5个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下发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或决定,9个省、直辖市妇联、公安厅等多个部门联合下发了有关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文件。各地还建立了一批关于家庭暴力的投诉、受理和救助机构。
此外,为了打击拐卖妇女儿童、色情陪侍、卖淫嫖娼、贩毒吸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我们不断向党委政府反映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斗争;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发动广大妇女开展"不让黄赌毒进我家"活动;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产生以上现象有深刻的社会原因。打击这类违法犯罪活动仍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要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长效工作机制,依法切实保障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
总起来说,我们这几年的工作都是在党的领导下,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方针,并按照“党政所急,妇女所需,妇联所能”的原则,确定工作重点。
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这是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条基本经验。要解决妇女问题,同样要靠发展。动员和组织广大妇女积极参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实现自身的发展,是进一步实现男女平等的根本途径。但是不能认为,经济搞上去了,妇女问题就自然而然地解决了。在抓发展的同时,必须自觉地努力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坚决同歧视妇女、侵犯妇女合法权益的现象作斗争,这样才能为妇女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才能充分调动广大妇女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因此,发展与维权是密不可分、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妇联必须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2002年我们抓住纪念《妇女权益保障法》颁布实施十周年的契机,协调与配合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认真检查了这部法律的实施情况,广泛深入地进行了法制宣传,引起了社会各界对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进一步重视。同年7月,我们召开省、区、市妇联主席会议专题研究了维权工作。大家一致认为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同时还存在着不少不容忽视的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积极推动这些问题的解决。许多同志提出《妇女权益保障法》要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进行必要的修改。全国妇联已经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将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列入十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的请求。目前我们已经启动了修改这部法律的准备工作。
三、必须把提高妇女整体素质作为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
无论是抓发展,还是抓维权,关键都要全面提高妇女的素质。当今世界,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竞争日趋激烈,形势逼人,不进则退。我们必须对大力开发妇女人力资源,促进妇女全面发展有紧迫感。1999年,我们联合教育部、科技部等有关部门提出实施“女性素质工程”。一方面依靠社会力量,整合各种教育资源,对不同的女性群体进行教育培训。一方面把提高妇女素质贯穿于妇联的全部工作之中,贯穿于“双学双比”、“巾帼建功”、“五好文明家庭”创建三项主体活动之中,引导妇女树立终身学习观念,提高学习能力;努力办好妇联所属的妇女院校、各类妇女学校、妇女培训中心、妇女报刊、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继续实施“春蕾计划”、开展“安康计划”、“中国儿童慈善活动”等社会公益活动,救助失学儿童,特别是女童。
在着力提高妇女科学文化素质的同时,我们积极探索在新形势下如何引导妇女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几年来,围绕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开展了一系列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增强了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2002年上半年,全国妇联进行了“全国家庭道德状况调查”,在此基础上召开了全国家庭美德建设工作研讨会,进一步推动了这项工作。送文化、卫生、科技“三下乡”活动、家庭文化艺术节、亿万妇女健身活动,由于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满足了广大妇女和家庭的精神文化需求,受到了她们的欢迎。为保障和增进妇女儿童的健康,还开展了“预防艾滋病、健康全家人”、“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不让非典进我家”等活动。提高妇女整体素质既是一项紧迫的重要任务,又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我们一定要持之以恒地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共同抓紧抓好这项工作。
四、必须重视理论研究,努力创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理论
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妇女运动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迫切需要加强理论研究。我们把这项工作提上了重要的议事日程。1999年12月召开了中国妇女50年理论研讨会,回顾了新中国50年妇女理论研究的历程,探讨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进一步加强理论研究,推动妇女运动的新发展,倡议并成立了中国妇女研究会,团结全国各方面热心于妇女研究的同志共同推进妇女研究工作。在妇女研究工作中,我们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地位,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以研究回答当代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同时积极推进妇女运动基本理论的创新。我们注意借鉴当代人类文明包括西方女性主义的有益成果,但从根本上说,必须立足国情,从我国实际出发,总结自己的实践经验,努力创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妇女理论。几年来,我们紧紧依靠妇联系统的研究队伍和社会上有关的专家学者,开展了一系列重要的课题研究和研讨交流活动,如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五周年研讨会、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中国妇女参政研讨会、婚姻法修改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研讨会、大众传媒与妇女发展研讨会、中国妇女就业论坛等,取得了许多有价值的研究成果。我们将研究成果及时整理上报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领导,对制定法律政策、改进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对妇女运动基本理论的研究也在有计划地开展。我认为基本理论研究应着重思考和回答如何认识当前我国妇女解放和发展的基本状况和男女平等的实现程度,如何认识我国现阶段妇女问题产生的原因,什么是妇女解放和发展追求的目标,什么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妇女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的道路,在推进男女平等的进程中如何充分调动妇女的力量,发挥妇女组织的作用。理论研究是严肃的工作、浩瀚的工程。几年来我们所做的工作,仅仅是初步的探索,还需要经过长期艰苦的努力,需要多学科、多领域的研究人员和广大妇女工作者的广泛参与。
五、必须以改革的精神不断推进机制创新和组织创新,更好地发挥妇联的作用
为了在新的历史时期,使妇联更好地履行自己的基本职能,发挥应有的功能和作用,必须推进机制创新和组织创新。几年来全国妇联和各地妇联在这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我以为以下几点是十分重要的。
一是建立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机制。各级妇联都有代表参加人大、政协,各级人大、政协都有一部分女代表(女常委)、女委员,应该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提高参政议政的水平。妇联要与人大女代表、女常委、政协女委员加强联系与沟通,同他们一起在人大、政协反映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妇女的意愿。这就要求我们深入了解和研究当前妇女发展和维权中的重大问题,有关的政策措施对妇女的影响,提出有力的对策建议,形成有价值的议案、提案;并力求提前介入,从源头上参与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这样才能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取得更大的成果。不少地方妇联在这方面创造了宝贵的经验。我在担任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期间,也自觉地把人大工作与妇联工作联系起来,十分关注与妇女利益相关的立法与决策,通过妇联了解广大妇女的意见与要求,在人大积极建言献策。有的地方妇联还建立了妇联发言人制度,借助大众媒体向社会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就有关妇女发展与维权的一些重大问题和典型案件发表言论,发挥民主监督作用。这也是一种有益的尝试。我们要认真总结经验,把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机制更加普遍、更加有效地建立起来,并使之逐步完善。
二是积极配合和推动各级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工作,认真履行妇联承担的妇儿工委办公室的职能,更好地发挥这个机构的作用。国务院妇儿工委成立已十三年,各地妇儿工委也已陆续建立。我们对这个机构的功能、作用经历了一个认识过程。通过多年的实践,我们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在各级政府设立一个有权威的妇女儿童工作机构,议妇女儿童的大事,制定一个时期的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提出明确的目标和任务,纳入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协调和推动各部门各地区来实施,建立有效的监督评估体系,可以大大加强对妇女儿童事业的领导,发挥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妇女儿童事业中的作用,更加有力地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的原则。各级政府的妇女儿童工作机构的成员既有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领导人,又有有关的群众组织的领导人,使政府可以通过群众组织了解人民群众特别是妇女群众的意见与要求,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群众组织可以更好地发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作用,促进政府更好地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的原则。各级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设在妇联,妇联实际上承担着部分政府工作职能,可以更好地配合和推动政府促进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实践证明,这是符合我国国情的一种很好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机制。我们应该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总结经验,完善其功能,改善其工作条件,更好地发挥这种组织形式和工作机制的作用。建议在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时,在法律上进一步明确这个机构负有组织、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实施该法并对该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的职责。
三是构建社会化、开放式的妇女工作格局。妇女占人口的半数,妇女工作涉及的领域很广,妇女问题又是很复杂的社会问题,促进妇女发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做好妇女工作,妇联当然责无旁贷,起着重要的不可代替的作用。但是这决不是妇联一家的事,必须依靠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人大加强立法和监督,政协关心和督促,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广泛参与和支持。几年来我们对此有越来越深刻的体会,在实践中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首先是要广泛深入地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努力争取全党全社会都更加重视和支持妇女工作。为了深化“双学双比”、“巾帼建功”、“五好文明家庭”创建三项主体活动,推动小公民道德建设计划的实施,我们十分重视发挥各个协调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的作用。为了做好维护妇女权益的工作,我们努力推进建立健全有关方面参加的社会化的维权机制。全国和各地都成立了不同形式的协调机构,采取多种方式,整合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加强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并努力使维权工作落实到基层,以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在各项工作中,我们注重发掘社会上的人才资源,争取和团结关心妇女儿童事业的各界专家学者、专业技术人员和各方面的志愿工作者,发挥他们的专长,为妇女儿童服务。为了兴办公益事业,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我们努力广泛吸纳国内外、海内外各方面的资金。事实证明,只要我们视野开阔,锐意创新,勇于实践,就能逐步构建社会化开放式的工作格局,形成强大的合力,开创妇女工作的新局面。
四是加强自身建设,创新组织机制,使桥梁更畅通,纽带更牢固,支柱更坚强。新中国成立以后,在党的领导下,从中央到基层建立了覆盖全国的妇联组织系统。经过几十年的努力,妇联组织有了很大的发展,培养了一支近六万人的专职妇女工作干部队伍,做了大量有成效的工作,成为妇女运动的中坚。这是中国妇女组织的鲜明特色,也是中国妇女运动的巨大优势,我们要倍加珍惜。2001年7月,为了加强妇联自身建设,专门召开了省、区、市妇联主席会议。大家认识到为了适应新世纪新阶段妇女运动深入发展的需要,现有的妇联组织系统必须进一步巩固和健全,并随着经济体制、管理体制的改革和经济社会结构的调整,对妇联基层组织的组织形式和组织结构进行必要的改革。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妇委会建设。要加强同团体会员的联系,帮助和支持他们开展工作,认真研究如何对它们进行指导,特别是要与各级工会团结合作,帮助企业中的女职工委员会更好地发挥作用。各级妇联都有执委、常委,加上各级妇女代表大会的代表,人数众多,界别分布广,与妇女群众有密切的联系,是做好妇女工作的重要力量。各级妇联要加强同她们的联系,建立必要的联系制度,充分发挥这支宏大队伍在妇女运动中的积极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妇女的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妇女群体产生了新的分化组合,妇女的需求日益多样化,各种妇女社团大量涌现。这种情况要求妇联转变观念,开拓创新,采取灵活多样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方式,扩大工作的覆盖面,通过联络沟通、积极引导、热情服务,增强妇联的影响力和凝聚力,最大限度地把各界妇女和各类妇女团体团结起来,使妇女工作真正实现社会化、群众化。几年来在这方面有了一定的进展,但各地发展不平衡,总的看来还做得不够,今后要更加自觉地来推进。
同志们,新世纪新阶段我国妇女运动既面临着良好的机遇,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我们的任务光荣而艰巨。希望妇女九大以后,新一届执委会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进一步团结动员全国各族妇女广泛参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中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并实现妇女的全面进步与发展。
希望各级妇联干部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我们必须把全心全意为妇女群众服务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了解她们的需求,特别要关心困难群体的疾苦。群众利益无小事。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地办。要从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入手,切实帮助群众排忧解难,以妇女群众需要不需要,拥护不拥护,受益不受益作为衡量和检查我们工作的标准。还要结合工作需要,不断学习各种新知识,增强工作能力;牢记“两个务必”,继续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继续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努力使自己成为优秀的妇女工作专家和社会活动家,创造无愧于时代的新业绩。
来自各界的执委,是各行各业的骨干,也是妇女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妇联要充分发挥她们的作用,加强同她们的联系,通过她们把妇联的主张传播到各界妇女群众中去。希望各位执委积极参加妇联的活动,关注妇女问题,向妇联反映有关的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推荐优秀妇女人才,并带领广大妇女共同进步,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推动妇女运动深入发展作贡献。
我在全国妇联工作五年,与大家一起共事,得到了大家的帮助与支持,向大家学习到许多东西。在我即将离任的时候,谨向同志们表示诚挚的感谢。我曾经在国家计生委工作10年,使我有机会广泛接触妇女姐妹,尤其是农村妇女;在国务院工作期间,我曾兼任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主任;近5年又到全国妇联工作。这一段经历让我深深懂得我国妇女解放事业意义重大,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同实现我们共产党人的远大理想和最终目标紧密相连。我国妇女解放事业已经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就,但依然是任重道远。我在离岗之后,仍愿意尽自己所能与同志们一起为妇女解放事业继续努力奋斗。最后,我想引用毛泽东同志1939年为《中国妇女》杂志创刊号的题词与大家共勉:“妇女解放,突起异军,两万万众,奋发为雄。男女并驾,如日方东,以此制敌,何敌不倾。到之之法,艰苦斗争,世无难事,有志竟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