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2月19日葫芦岛市警方侦破一起敲诈电视台女主持人案,犯罪嫌疑人在“指挥”女主持人交钱时被抓获。
12月16日,葫芦岛电视台一名女主持人接到一名陌生男子的电话,陌生男子告诉女主持人,他与另外三名男子受雇于女主持人的朋友,要给女主持人下迷魂药,然后拍裸体照;现在他们不想这样做,但是女主持人必须给他2万元钱,否则后果自负。
18日,陌生男子通过电话告诉女主持人,让她到市内工商银行新华分理处按指定账户存钱,女主持人没有存钱。
19日,陌生男子又指令女主持人必须存钱,他自己到炼化总厂东门一个储蓄所取钱。女主持人到龙港区公安分局报案。龙港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立即做出布置,一路便装随女主持人到银行,一路在炼化总厂东门附近布控。9时许,陌生男子又打电话催促交钱,通过技术手段,民警很快确定了陌生男子打电话所用公用电话的位置,将没来得及离开的打电话人抓获,经审讯,这名男子就是敲诈者。
敲诈者叫于明,今年20多岁,黑龙江人,是葫芦岛市市内一个饭店的老板。据于明交代,因为他一个朋友的朋友在女主持人家做家政,认为女主持人很有钱,并获得了女主持人的电话号码,策划了这样一个敲诈勒索案。(孙学友 叶永梅 李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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