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图/《新闻调查》 |
■戒毒所将女戒毒者卖给“鸡头”■受害人逃出虎口揭露惊天内幕■所长参与交易证据被记者掌握■戒毒所被取缔所长却未受追究
2002年3月一个叫阿文的女青年向《羊城晚报》揭露了广州市长洲戒毒所贩卖女戒毒人员卖淫的惊人内幕,此后广州警方根据举报取缔了这家戒毒所。然而直至今天,涉案的主要当事人仍然逍遥法外。近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记者对这起案件的前前后后进行了异常艰难的调查。
■女青年被强行卖给“鸡头”
2002年3月14日深夜,《羊城晚报》记者赵世龙接到了一个名叫阿文的女青年打来的电话,她告诉记者,自己因为吸毒被送进戒毒所,但是没想到来到戒毒所之后,被戒毒所强行卖给了“鸡头”做“鸡”。为了证实阿文所说情况的真实性,2002年3月16日,赵世龙和《羊城晚报》的一名摄影记者装扮成鸡头,带着阿文来到长洲戒毒所以购买戒毒女的名义进行取证。2002年3月19日,广州警方根据阿文和赵世龙的举报和提供的证据,捣毁了长洲戒毒所。2002年12月25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对直接贩卖女戒毒人员的戒毒所中队长陈太中、管教邵丽爱,以及“鸡头”毛祖富、王先珍等6名被告提起公诉。但长洲戒毒所所长罗贤文和戒毒所的主管单位广东省第二工人疗养院的有关负责人却没有被追究法律责任。
2003年2月12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第一次开庭审理,戒毒所的责任人仍然不在被告之列,被害人阿文也没有被通知到庭。记者想了解该案的详细情况,但遭到有关方面的拒绝,最终也没能见到已经被捕的涉案当事人。那么,这一个个疑问的背后到底隐藏着多少真相?为了寻求问题的答案还原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在广州的赤岗地区记者经历了种种困难,终于找到了阿文。6月14日深夜11点半阿文在姐姐的陪同下来到了记者的驻地,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探视室竟成“鸡头”选人室
阿文今年31岁,10年前刚中专毕业的她被诱骗吸上了毒品,为了帮助阿文戒毒,家人花了十几万元,先后将她送入过四家戒毒所。当她在一间出租屋中吸毒时被派出所抓获,送进了长洲戒毒所。
2002年3月2日,也就是阿文进入长洲戒毒所整整4个月后,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戒毒所队长陈太中叫她和另外两个女孩一起出去,见到一男一女两个陌生人,这两人将她们从头到脚仔细打量了一番,原来,这对男女是专门从事组织妇女卖淫活动的“鸡头”毛祖富和他的同伙。在探视室里,毛祖富经过一番挑选后,看中了阿文等三名女子。阿文万万没想到自己就这样将被“卖”掉,于是就跟陈太中队长说不愿意走,可是被陈太中拒绝,阿文又央求陈太中跟戒毒所所长反映这件事,没想到所长听陈太中说完之后说:“赶快领她走,别在这儿搞得那么吵!”原来,整个事情所长完全知情。
■受害人被迫上街“拉客”
2002年3月2日,阿文和另外两名女子以每人1000元的价格被长洲戒毒所所长罗贤文和中队长陈太中卖出以后,直接被“鸡头”毛祖富带进广州市海珠区的康乐村,这里是一个人员成分复杂的地方,在康乐村的小巷子里经常有卖淫女出没。当天晚上阿文她们就被要求冲凉、化妆、换衣服,被带往一条小街上,在那里她见到了以前同在长洲戒毒所的几个女孩子。“鸡头”告诉阿文她们要像那几个女孩子一样站在街上“拉客”,在“鸡头”的胁迫下,那天晚上阿文在这条街上第一次出卖了自己的身体。2002年3月6日,也就是阿文被卖进康乐村第四天的下午,阿文趁毛祖富不注意的时候,打开关押她们房间的门锁,和另外一名女子逃出了康乐村,在朋友家中躲了一个多星期。最后经过了激烈的思想斗争,阿文找到了媒体披露了这件事情。但是让阿文感到不可思议的是,长洲戒毒所虽然被取缔了,所长罗贤文却没有被追究法律责任,阿文因此也一直东躲西藏,不敢回家。
■退休干部写信举报问题
记者专门来到了已经被改为第二工人疗养院精神康复科的原长洲戒毒所,为了拍摄到当年戒毒所内部的情况,6月13日,记者以精神病人家属的身份进入了第二工人疗养院的精神康复科。这是一群有着两个院落的建筑,里面一栋四层的建筑,就是当初羁押戒毒人员的地方。在记者调查期间,一封写给《羊城晚报》反映广东省第二工人疗养院存在严重问题的举报信引起了记者的注意。写信的是第二工人疗养院的一位退休干部。
这位退休干部告诉记者,戒毒所的领导对贩卖吸毒女的情况全都非常清楚,而且他们就是“实际领导人”。据了解,长洲戒毒所为了追求利润,在这样一个规模不大的戒毒所里最多时曾经容纳了1000多人。并且,这里的管教人员对戒毒人员还进行野蛮的体罚甚至毒打,然而最让女戒毒人员感到恐惧的不是体罚,而是被戒毒所贩卖出去强迫卖淫。
■面对记者所长竟称概不知情
在广东寰宇京贸律师事务所的王云松律师提供的部分案卷材料中,我们发现了长洲戒毒所管教邵丽爱有这样一段供述:“张一平院长、罗贤文所长在大会上都说过,现在院里经济状况不好,赚钱就靠戒毒所了,那些家里没钱送来的,就尽量找人来赎,有人赎就放了。”据知情人讲,“鸡头”一般一次给所里最低500元,最高1000多元。而对于贩卖女戒毒人员卖淫一事,戒毒所中队长陈太中和管教邵丽爱在法庭审理中一直坚持认为他们只是履行职务,而不是个人行为。但是《羊城晚报》的赵世龙与阿文扮成“鸡头”,收集到了戒毒所所长罗贤文参与交易的证据。那么,对于这样一宗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案件,为什么戒毒所所长罗贤文等有关责任人却逃脱了法律的追究呢?2003年6月14日上午9点,《新闻调查》记者和《羊城晚报》的赵世龙再次来到广东省第二工人疗养院,见到了罗贤文。从2000年6月至2002年3月他一直担任原广州市长洲戒毒所的所长。他一再坚持自己对贩卖戒毒人员的事既不知情也从未参与,与赵世龙当面对质时,竟然说根本没有见过赵世龙,对所有事情全盘否认。
在接受采访后,阿文仍然没有回家,出于对自己和家人安全的考虑,她至今还在四处漂泊。阿文说,她也想重新做一个对社会对家庭有用的人,但除非幕后的操纵者被绳之以法了,她才会有安全感。
■整理/本报记者 甄颖■供图/《新闻调查》
■原长洲戒毒所所长罗贤文
■为验证事实,记者和阿文前往戒毒所
■原戒毒所的工作人员拒绝记者拍摄
■记者偷拍的原长洲戒毒所的院子
■“鸡头”“看货”的探视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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