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商局公开查处三起顶风违纪的“四乱案件”
2002年4月28日21:59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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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郑州4月28日电(记者 古文洪)河南省工商局今天召开会议,公开查处了三起在整治企业经营环境工作中顶风违纪,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四乱”案件,一些县工商局、工商所的负责人受到免职处分。
洛阳市伊川县工商局彭婆工商所1998年借企业年检换照之际,向县伊升装载机有限公司收取国家已明令废止的收费项目私营企业管理费1200元,并以公司不按规定办理年检手续为由,扣押其营业执照,造成公司执照丢失。之后,又一拖再拖,使公司四年未能参加年检。伊川县工商局经检队在办理伊升公司案件过程中,执法行为不规范,并造成伊升公司原始注册档案丢失。对伊川县工商局的违纪违规行为,洛阳市工商局作出决定,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伊川县工商局领导班子集体免职;对主要责任人原彭婆工商所所长谢少卿、副所长姚双引予以辞退;给予原彭婆工商所工作人员相长群行政警告处分、原经检队队长方海照行政记大过处分、原县局档案员武晓莉行政警告处分;免去高山工商所所长(原彭婆工商所副所长)王太伟的所长职务。
今年4月13日,临颖县工商局瓦店工商所越权执法,违规查扣西华县逍遥镇永香调味品厂货车,于两天后收受当事人礼品后放行。临颖县工商局对此作出决定,免去瓦店工商所所长龚付周、副所长张建军的职务,并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今年4月份,省局《时代工商》杂志社在没有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的情况下,利用工商机关在办理企业年检和注册登记之机,搭车收取企业公告费。省局决定对此通报批评,对其领导班子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其清交违规收取款项,待问题查清后视整改情况作进一步处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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