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13日电(记者贺劲松)“目间我国民间金融资本存量高达12万亿元,但大多数资本都处于‘休眠’或‘半休眠’状态,造成资本闲置。应采取有力措施,最大限度地释放这笔庞大资本的能量,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届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荆门市市长许克振代表说。 许克振代表说,首先是观念要解放,认识要提高。启动民间资本的过程是创造和集聚财富的过程。应打破“唯身份论”和“与民争利”的观念,平等对待国有投资、民间投资,给民间投资更多的关心、服务和指导,各级政府要把促进民间投资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制范围。国家有关部委要尽快出台促进和引导民间投资的实施细则和具体操作办法,加快我国民间投资的发展步伐。 “一些有较好市场前景和收益可观的领域,如金融、通信、交通、保险、能源等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民间投资进入的‘隐性壁垒’,使得民间投资集中在传统制造业、商贸流通和房地产开发等领域内竞争,造成这些领域投资过剩。”许克振代表说:“启动民间投资,必须拓宽民间资本准入领域,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农业、开发旅游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发展项目建设、参与国有企业改革、进入高新技术产业等,推动民间投资向深度和广度拓展。” 许克振代表还建议,有关部门应及时清理、修订、完善有关不利于民间投资的政策和法规。加大财税政策的引导和支持力度。对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公益性事业,要通过收费补偿机制或财政补贴,吸引民间投资进入。对国家鼓励的民间投资项目,在税收减免、成本摊提等方面应实行与国有投资和外商相同的优惠。 “融资渠道是否畅通也是激活民间资本的关键环节。”许克振代表说:“目前在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总额中,贷给民营经济的比重不足20%。在直接融资方面,与民间投资相配套的融资体系又没有相应建立起来。民间投资长期以来主要依靠自筹或间接自筹,成本高,风险大。为此,应采取组建和壮大民间投资担保机构、逐步发展民间投资基金、建立区域性资本交易市场等措施,建立起民间投资的融资渠道,促进民间投资不断扩张、健康发展。(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