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实习生张楠)眼看到了年底,不少外来务工人员纷纷离京返乡。记者近日了解到,很多北京市民这些日子都遇上了找保姆难的问题,更有不少“老弱”雇主被突然提出离去的保姆“晾”了。 “我家的保姆跑了,我该找谁负责?”70多岁的穆奶奶焦急地询问记者。今年4月,穆奶奶在一家家政服务中心找了一个全天服务的保姆,负责照顾老人、搞卫生、洗衣服等家庭服务工作。“前几天,保姆突然提出要回家不干了,扔下我和80多岁的老伴干着急没办法。我们打电话到这家家政服务中心咨询该怎么办,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却回答我们,保姆一旦介绍出去就和公司没有关系了,保姆的去留他们管不着。”最近,像穆奶奶这样遭遇的北京人还真不少。 记者在穆奶奶出示的家政服务合同上看到这样的条款:“解除服务合同时,必须双方持合同到家政服务中心办理。经服务中心同意并办理解除合同手续后,服务合同才视为终止。”“合同未到期,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则由违约方向服务中心交纳20元违约金。”对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却表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以内为试工期,试工期结束后保姆就和他们没有什么关系了。保姆只要想走就可以随便走人。当记者问既然去留如此容易,那这份合同到底有什么用时,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想了想回答:“合同基本上没什么用。” 随后,记者又针对这一问题采访了北京市其他几家家政服务公司。有的公司说,公司规定若合同未到期,违约方需要向公司交纳100元违约金,但实际上从来没收过。有的公司说,我们就是一个中介性质的公司,从来都不需要签什么合同,如果保姆想离开雇主家,只要提前一两天和雇主打好招呼就可以了。 当记者问及保姆替换人选的落实情况时,一些公司回答说,过节和过年前是探亲返乡的高潮,所以现有的全天服务的保姆非常少。公司现在只能提供钟点工或者是本市下岗再就业的家庭服务员。要找全天服务的保姆只有等春节以后了。有的公司则说,最近一两个月外地保姆非常抢手,很难找到替换的。 目前,不少急需用保姆的家庭正在为这种情况头疼,这折射出北京家政服务市场管理的欠缺,有关部门是不是应该制定出一些相关“行规”不要再让这些所谓的服务合同成为一纸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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