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刘慎良 通讯员高志海 陈立如报道 遵照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二中院近日将孙业涛、张长太等6名重犯验明正身后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辽宁省农民孙业涛通过中介公司聘请家教,2001年8月9日,与如约前来应聘的女大学生王某某(时年22岁)在本市丰台某餐厅门口见面。随后,以商谈家教为由将王带到其租住处。当王准备离开时,孙拉住王欲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王奋力反抗并大声呼救。孙恐行为败露,即用绳索猛勒王的颈部,致王机械性窒息死亡。次日,孙犯又将尸体肢解。
四川省农民张长太与曾因盗窃被判处五年六个月有期徒刑的刑满释放(黑龙江无业)人员李德杰预谋抢劫。二人分别结伙或伙同他人,于2000年8月至12月间,持尖刀等作案工具,在本市朝阳、通州区等地,采取捆绑、殴打、威胁等暴力手段,拦路或入户抢劫16起,抢劫人民币、无线移动电话、寻呼机、存折等大量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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