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讯 以前成群的野猪来延庆糟踏庄稼,农民们只能“下夹子”、“挖陷阱”保护庄稼。对此,延庆县日前出台《野生动物造成损害的补偿办法》,对野生动物造成的经济损失,农户可得到适当经济补偿。”
延庆县地处山区,森林覆盖率高,为野猪、獾、猫头鹰、狍子等国家野生保护动物提供了良好的栖息条件,而野生动物对当地农业的损害也成了“家常便饭”。据统计,从1999年到2001年,延庆县有5个乡镇7个行政村72户农民的农作物遭到野猪的损害,面积达150余亩,直接经济损失6万余元。野生动物由于偷吃庄稼、袭击家禽,经常遭到农户的痛打甚至追杀。
该《办法》的出台,有利于提高农民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争取野生动物生存空间。延庆县林业局的曹兴旺告诉记者,我国的《森林法》和《野生动物保护法》对野生动物造成的农业损失只有一个原则性规定:由当地政府给予补偿。延庆县在此基础上率先制定《办法》设专项基金,并成立了损失补偿鉴定小组。(蔡晓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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