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提醒市民要保护好个人身份证和私人资料 转自搜狐 本报讯 (记者 郭爱娣 实习生 乔欢) 家住广州市豆腐寮的王先生今年30多岁,他怎么也弄不明白,自己30多年从来没有买过车、也不会开车,怎么会在一月之间成了两起交通事故的责任人?自己又什么时候突然成了拥有57辆摩托车的“大老板”?目前,此怪事,广州市交警部门已介入调查,并分析认为此情况有两种可能,第一,王先生的身份证曾经遗失,并被人捡去用来登记;第二,以往有不少经销商会购买个人身份证详细信息用来给摩托车上牌。 转自搜狐 蹊跷 转自搜狐 57辆摩托车从天而降 转自搜狐 王先生手执两张传票,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的经过。2002年9月10日,一向自信安分守法的王先生突然收到了广州市白云区法院的通知,称法院已经受理了裴某因交通事故赔偿起诉他的案件。 转自搜狐 莫名接到两张传票 转自搜狐 原来在2002年5月3日,杨某驾驶的搭载着裴某的摩托车,在广州市机场路与黄某开的小货车相撞。经公安机关和广州市法医学会确认,黄、杨二人对此事负全部责任;对此事故无责任的裴某却因此颅脑损伤,有面部瘫痪等后遗症(为十级伤残)。 转自搜狐 裴某经过调查发现杨某无足够的财力赔偿,又发现该摩托车的主人登记为王先生,她认为王先生把车转让给肇事司机但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转自搜狐 王先生说当时自己是一头雾水,心想自己从来没有开车,应该不可能是撞人了,他估计是可能是一个和他同姓同名的人出了车祸,法院传错人了。由于当时一定要签回执,他坚信自己没有做错事,总有水落石出的一天,他还是签了字。王先生说他当时天真地认为到时候也不用出庭,法院会调查清楚的。几天后,他就渐渐地忘记了这件蹊跷的事情,过了开庭日期他也没在意。 转自搜狐 2003年1月初,王先生又收到了广州市白云区法院的判决通知书,法院认定王先生应该承担肇事司机杨某的赔偿责任——人民币17819.80元,并在10天内支付。王先生还是觉得没自己的事,懒得去理会。 转自搜狐 事情到这里应该告一段落了,令王先生万万想不到的是,今年3月18日左右他又收到了一张来自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的传票,同样是交通事故的、自己同样成了责任人,并要求他在4月18日早上到海珠区人民法院出庭。王先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顿时感觉到事情不像自己以前想得那么简单,并决定到车管所去查一下什么地方出了问题。 转自搜狐 平白何来57辆摩托 转自搜狐 为了查明事情真相,4月初王先生来到车管所查询,不查不知道,结果出来之后,王先生真的吓了一跳:以他的名义开的摩托车户口竟然有57个!也就是说自己平白无故地拥有57辆摩托车,这57辆车之中,有47辆竟然连今年的年审都办了。王先生苦笑着说,自己目前还是无业人员,到哪里去就靠两条腿,不要说是几十辆,就是一辆车也买不起。 转自搜狐 调 查 转自搜狐 当事人可报案 转自搜狐 原因分析:①身份证被盗用②自己出售身份证 转自搜狐 随后记者来到广州市车管所,找到了当时为王先生查询车牌的李小姐。她告诉记者,当时的查询结果确实表明王先生的名下有57辆摩托车,但由于规定所限她无法将原始档案给王先生查看,具体情况将会再次比对后给出答复。 转自搜狐 记者就此事询问了广州市公安局以及广州市公安交警支队的相关人士。他们对记者说,由于在广州市摩托车禁牌前并没有象现在番禺、花都等地一样,对个人拥有摩托车量进行限制,因此以前曾经出现过一个80岁的老婆婆名下也有十几辆摩托车的现象。而象王先生这样的情况有两种可能:第一,王先生的身份证曾经遗失,并被人捡去用来登记;第二,以往有不少经销商会购买个人身份证详细信息用来给摩托车上牌,在事情没有查清楚之前,这两种可能都不能排除。王先生也可就此事向公安机关报案,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调查。 转自搜狐 而王先生在庭辩时也曾称他的身份证在1995年期间丢失了,是谁用了他的身份证领取了行驶证他不清楚。目前,王先生使用的是1997年11月30日签发的身份证。此外,昨日车管所在查看过所有原始车辆档案后给记者来电说:经过再次查询,王先生名下实有摩托车56辆,其中有7辆已经报废。现有的49辆摩托车大部分是二手车,过户时候使用的身份证为1997年5月份签发的。由于复印件上的照片模糊,历史久远,因此无法辨认。针对此事广州市公安机关特意提醒市民要保护好个人的身份证等重要证件和私人资料,也不要轻易相信不法商人的花言巧语,否则后患无穷。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