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十年前,程小姐为追求自由婚姻出门打工,却不幸被拐卖;十年后,当程小姐千辛万苦逃离被拐地来到成都找到真正的爱情时,她却因以前的胁迫婚姻和户口问题而不能跟心爱的人结为伉俪。昨日,程小姐打进本报热线寻求帮助。
程小姐老家在宜宾农村。1989年,18岁的程小姐跟村里一位小伙子好上了,但遭到了父母的极力反对。一气之下,程小姐来到宜宾城里,一边打工,一边偷偷地进行着“地下爱情”。就在这时,村里一名妇女对她说:“到江苏打工能挣大钱!”程小姐没有多想,便跟着这名妇女登上了火车。到达目的地时,程小姐才傻了眼,这里并不是江苏,而是偏僻荒凉的山东农村———她被卖给了一个曾姓男人!
在曾家的那段日子不堪回首。1990年10月,程小姐生下一个小孩,但直到1991年2月,对方才准她给家里写信。收到女儿的信后,程小姐的母亲曾去山东看她,并想把她带走。但由于当时孩子太小,母爱之情让程小姐留了下来。尽管在与曾共同生活的几年当中,程小姐与曾家人一道共同发展副业,使家庭变得殷实起来,生活也比以前好得多,但她对婚姻生活一直不满意。孩子3岁时,程小姐毅然离开了山东,只身来到成都,一边打工,一边寻找自己的真正爱情。
而今,程小姐已有了自己的心上人,但就在两人张罗着结婚时,她却意外得知,自己在宜宾老家的户口已被注销,而山东曾某也威胁她说:“你是跟我结了婚的,你要再结婚,就是犯了重婚罪。”
正在左右为难时,她看到本报关于《婚姻法》的专题报道,随后她拨通了本报热线。她说,因为山东那边一切都是瞒着自己的,因此她不知道她在山东是否领过结婚证,如果她现在要结婚,她应该如何办理婚姻登记?
律师点评
东方大地律师事务所巫江律师:按修改后的《婚姻法》规定,因胁迫而产生的婚姻“自始无效”,程小姐在山东的婚姻属无效婚姻,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她现在要结婚的话,不会构成重婚罪;但如果她已在山东办理过结婚登记的话,应先到该地民政机关请求撤销无效婚姻。至于户口问题,程小姐可以到宜宾老家要求户籍管理机关恢复自己的户口,户口恢复后就可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了。(记者马天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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