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湖北》杂志邹茂林/文 2001年春天,一条爆炸性的新闻传遍了咸丰县城,原湖北省咸丰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长兼咸丰县卷烟厂党委书记厂长的袁仕君被恩施州纪委实行“双规”。据调查,袁仕君在兼任咸丰县卷烟厂党委书记厂长的17个月里共接受64人次贿赂,涉案总金额达60多万元。新中国成立以来恩施州最大的贪官终于渐渐露出了真面目。 权力与金钱的“探戈” 在袁仕君的日记里写有一段“名言”:人类的一切活动归根到底都是利益的交换,在各种令人眼花缭乱的外表里,利益交换才是最核心的。袁仕君正是按照这种原则,一步步走向罪恶的深渊。 1999年8月10日,袁仕君被任命为咸丰县卷烟厂党委书记、厂长。一直在政界担任要职的袁仕君在拥有权力的同时,又掌握了县卷烟厂的经济大权,从此也开始了他大肆收受贿赂的不归路。 重庆市个体烟贩F,是咸丰县卷烟厂的老客户。袁仕君以前在重庆考察时,就与F相识。得知袁仕君当厂长的消息后,F心花怒放,于1999年8月24日专程赶到咸丰,向袁仕君表示“祝贺”,并给他带了一箱榨菜和两条香烟。当时袁仕君因为脱不开身,就让他的妻子去取回。在当厂长之前,袁仕君也常常收受下属送的礼品、礼金,但都是“小打小敲”,三五百元的,最多也不过千元左右。这次让袁仕君又惊又喜的是,F的“小礼品”里面竟藏着2万元钱!毕竟是第一次收到这么大的“礼物”,袁仕君难免心虚,便让妻子将榨菜和香烟收下,钱却带到办公室,说是准备退还给F。但是过了几天见没有出现什么问题,袁仕君便将两万元钱留下了。就这样,当上厂长仅14天的袁仕君收下了这笔巨额贿赂。 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三次……袁仕君胆子越来越大,收受的贿赂越来越多,发展到最后竟到了肆无忌惮、公开索贿的地步。 1999年10月中旬,袁仕君为了开拓四川、重庆市场,带着该厂负责川东市场的业务员一行三人赴四川、重庆等地考察卷烟销售市场,而这里正是F的“地盘”。 为了尽地主之谊,F盛情接待了袁仕君一行。一天晚上,在送走其他客人后,F单独来到袁仕君的房间,开门见山地对他说:“袁哥,现在你当厂长了,而我正做烟叶生意,想靠你发点财呢。”袁仕君很爽快地说:“那好,既然是朋友了,一切都好说。你只认我一个人就行了,只是赚了钱别忘了我。我可以马上与你签1万担烟叶合同,但你起码得给我五六十万元的好处。”F立即表态:“没问题,你支持我,我不会忘记你的。”三天后,F就随袁仕君来到咸丰县卷烟厂。在袁仕君的授意下,咸丰卷烟厂与F签订了1万担烟叶销售合同。 1999年12月上旬的一天,讲“信用”的F如约来到咸丰县,并让袁仕君到他所住的宾馆“谈事”。当天晚上7点钟左右,心领神会的袁仕君来到了F的房间。两人一见面,F就拿出一个纸包说:“这是20万,你先用着。”袁仕君没有推辞就收下了,接着与F达成“口头协议”:在春节前再送20万元。2000年1月中旬,重庆某烟草分公司经理被车撞伤,袁仕君借前去探望之机,还特别提醒F,让他别忘了“咸丰之约”。“懂事”的F当然不会忘记,趁袁仕君在重庆逗留之机,又如数奉上了整整20万元。 2000年9月的一天,F又来到咸丰与袁仕君见面。袁仕君再次向对方索贿,可这次F并不像以前那样“豪爽”,而是一见面就叫苦不迭,说钱紧得很,这次只带了10万元,还要留1万元零花。袁仕君接过钱一看,9万元确实与以往不同,不再是崭新的百元大钞,而是一些零散的旧币,便“大度”地说:“算了,以后不要了,你已经够意思了。” “投之以桃,报之以李”。袁仕君索取了F将近50万元的巨款,当然对F的生意也十分“关照”,在销售计划、价格质量、卷烟安排、罚款补助等方面都给予了特别的政策。按规定,销售商在销售咸丰卷烟时被罚了款,县卷烟厂只给销售商补助30~50%,而F被罚了款,却由县卷烟厂全部承担。 除了“豪夺”以外,袁仕君更善于“巧取”。一些个体烟商为了使袁仕君乐于接受其贿赂,总是找一些冠冕堂皇的理由。人们一般都担心自己生病,而对于袁仕君来说,生点小病却可以带来滚滚财源。有一次袁仕君患了感冒,去医院打了一瓶点滴,就有两名个体烟商分别送去了5000元;2000年袁仕君44岁生日,又有一名个体烟商送上了1万元现金和一枚硕大的金戒指;逢年过节,更是袁仕君收礼的高峰,一些与他有业务往来的个体商贩绝对不会放过这个“良机”,甚至到了三四月份,还有人以拜年为名给他送钱。 袁仕君豪赌是出了名的,熟悉袁仕君的人都知道他好赌,他最亲近的朋友也都是一些“赌友”。在没有当厂长之前,由于经济所限,打麻将、“斗地主”只不过“带点小彩”;后来有钱了,他赌博的味口也越来越大。他甚至认为,打麻将赢来的钱是“劳动”所得,拿起来心安理得,而有求于他的人就更知道如何“心安理得”地给他送钱。因此,袁仕君逢赌必赢,成了常胜将军,不到两年的时间,他就“赢”了6万多元。 收得多了,袁仕君也就习以为常了,收个千儿八百的,对他来说只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钱,他从来就没有放在心上。他收钱时从来不数,只是从钱的厚度,判断礼轻还是礼重。袁仕君收了钱,有时连是谁送的都不知道。有一个烟商给他送了1万元现金,他仅仅知道送钱的人姓邱;还有一个烟商给他送了3万元,他至今还不知道送钱人叫什么名字。 有了钱的袁仕君开始挥霍无度。他平时的一身普通穿戴就价值万元以上,瑞士名表、进口墨镜、“苹果”牌单鞋、“鳄鱼”牌服装、“卡丹路”牌的手提包,俨然一副“大款”形象,与他作为靠工薪生存的党的领导的身份格格不入。 当然他的这些开支并不会自己掏腰包。2000年9月袁仕君到南方出差途经武汉,他带着手下到武汉广场购物时看中了一副价值2200元的进口墨镜,随从人员就用公款给他买下了,最后由该县卷烟厂予以报销。据袁仕君交代,在担任咸丰县卷烟厂厂长的17个月里,仅报销“水果费”、“香烟费”就达1.7万余元。 “包”不住的情人 在袁仕君的一生中,有一个重要的女人不可不提,就是与他长期相好的W。W与袁仕君从小就是邻居,可以说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朋友。长大后,两人各奔东西,各自建立了家庭。1991年,袁仕君当上了咸丰县人事局长,W在该县统计局上班,办公地点只有一墙之隔。朝夕相见,唤起了二人尘封的记忆,本已平静的心又不平静了。袁仕君便想尽办法把W调到自己的身边,从此W走进了袁仕君的生活,并且很快就越过了男女间最后的防线。 袁仕君自从与W发生关系以后,两人走得更近了。为了达到长相厮守的目的,W与丈夫闪电般地离了婚。因此,袁仕君更加信任她,他收受的贿赂,大多交给W保管;他们共同购买了一套三室一厅的住房,袁仕君又拿出巨资进行了装修及购买高档家具,以备双方离婚后共同生活之用。 在与W的交往中,袁仕君也确实让W风光了几次。2001年元旦前夕,袁仕君知道自己春节后就不在咸丰卷烟厂任职了,决定抓住机会,带W出去潇洒一下。为了避免他人说闲话,袁仕君就带上“麻友”尤某夫妇与司机一行5人驱车前往武汉、杭州、上海、南京等地观光游览。袁仕君与W在杭州西湖、上海外滩、南京紫金山留下浪漫的足迹。这一趟游玩,又“风光”去了咸丰卷烟厂1.25万余元。而此时的咸丰县卷烟厂职工已有三个月没有领到工资了。 2000年10月,袁仕君到武汉出差,将结发妻子带到武汉治病,W知道后非常生气。于是她主动要求与前夫复婚,并把为袁仕君保管的30万元的存单和6万元现金退给了袁仕君。W搬回前夫家里住了几天,终因两人心有隔阂,双方又不欢而散,W又回到了袁仕君的怀抱。袁仕君又将部分贿金交给W保管。 2001年3月底,恩施州纪委调查组到咸丰县卷烟厂对袁仕君展开调查。袁仕君慌了手脚,给W打电话,叫她这几天不要与他见面,并与她定下攻守同盟,隐瞒他们之间的关系。然而,纸又怎能包住火呢?正是因为他们的不正常交往,最终牵出了袁仕君这个大“蛀虫”。 灰色轨迹的红色警示 袁仕君是肩负重任走上咸丰卷烟厂厂长这一重要位置的,然而上任第三天就开始受贿,第十四天就敢收下2万元巨款,可以说他的腐败是从任命书下达之时开始的。一个受党多年的培养、接受过高等教育的领导干部,把贪欲表现得如此急迫,在诱惑面前,是如此脆弱,如此不堪一击。这该给我们什么启示?第一,一个领导干部如果不加强学习,不坚持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不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必然走向堕落。 袁仕君长期担任党政要职,尤其是担任分管意识形态的宣传部长,应该说他比谁都能更多地、更深入地、更准确地理解党的方针政策和党对干部的要求,然而他只是“宣传”、“宣传”而已。用他自己的话讲,他从来没有认真学习过,“偶尔为了应付考试翻一翻书,根本没有学进去,更谈不上对照自己作深刻检查”,“每次生活会上,在对自己廉洁自律的自查自纠中,根本不从思想深处查找自己的问题,纯属应付了事,讲大不讲小,讲虚不讲实,讲明不讲暗,讲共性不讲个性,讲客观不讲主观。”在这种思想状况基础上,怎么能建立起正确的人生观呢?因此,他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看成是一种纯粹的利益交换的关系。 作为一名干部,他有什么东西拿来交换呢?唯一的资本就是权。权是这社会的稀有资源,是贪欲者的“金矿”。于是有了权力寻租市场,有了权与钱,权与色的疯狂舞蹈。不付成本的高额利润又刺激贪欲的进一步膨胀。袁仕君自己也承认“人的欲望就如同一只老鼠,一旦放任,它就会满世界乱跑,去寻找配偶而无节制地繁衍。”于是有了520天的任期内进账60多万元这一纪录。要知道,他只是一个贫困山区县的一个县级企业的老板。 第二,权力,尤其是“一把手”的权力失去监督和约束,必然产生腐败。 无论在宣传部还是在卷烟厂,袁仕君都是一把手,因而非常霸道。只要他发了话,都是说一不二。他多次在会上公开讲,“烟厂就是我说了算,哪一个要闹事,要工资,就让他停岗下岗。”在“三讲”教育期间,有一个职工看不下去,就给他提了几条意见,他第二天就召开全厂职工大会,大骂那个职工是混蛋,并扬言,查清是谁后,要下他的课。从此,职工再也不敢言了。 在用人上,谁上谁下,只凭他一句话。他到咸丰县卷烟厂以后,新提拔了4个副厂长、3个厂长助理和20多个中层干部。在重大事项的决策上,袁仕君大搞“一言堂”。就连对外签订600万元的巨额购销合同,他也从不与班子成员打招呼,为了独吞好处,他怕外面的人不知道烟厂是他当家,就对他们说,你只认我就行。烟厂是欠钱大户,给谁还钱、不给谁还、给谁先还、给谁后还,凭袁仕君一个电话就能搞定。咸丰县卷烟厂每年有超过千万元的开支,也只要“袁仕君”三个字就能解决问题。什么民主监督、财务制度,对袁仕君来说都形同虚设。这就是他这个“一把手”的权威。他不仅是厂长,还有一顶县委常委的乌纱。谁来监督,谁来约束,谁敢监督,谁敢约束!这种情况下,不腐败倒不正常了。要不是因作风问题受举报,袁仕君的经济问题还不知何日能被发现。 不受约束的权力必然走向腐败,绝对的权力产生绝对的腐败,这几乎成了原理。怎么来约束权力是关系党生死存亡的重大问题。 第三,规范转型时期某些国有企业厂长经理们的行为,成了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新的内容。 中国的国有企业改革从80年代中期的“减政放权”到90年代初的“承包制”,再到后来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经历了一个逐步转型的过程,其发展方向是让企业具备独立人格,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市场主体。由于现代企业制度的一项基本要求是政企分开,这样使得某些企业更准确地说是企业的老板挣脱了以前握在政府手中的缰绳,成了一匹野马。再加上在股份制改造中,国有股占控股地位,且国有股出资人不到位,主体虚置,同时又没有建立真正意义上的法人财产权制度,这样国有股实际上成了“老板股”。这样,股东会与董事会、经理层是同一拨人马。原体制下的职工代表大会、工会这些还可稍稍表现点职工意愿的场所和组织被合法地予以悬置,制度上出现了制衡真空,老板可以为所欲为。他们要以把企业当作别人的企业不负责地经营,同时又可以把企业当作自己的企业而自由、随意地捞取“利润”。 没有改制的国有企业老板更是打着“政企分开”的幌子,天马行空。袁仕君就是如此。厂里的一切他说了算,穿好、吃好、住好,还说是为了代表企业形象,平常一身行头(穿着)就在万元以上,从头到脚是名牌,大都是别人送的或用公款买的,不管出差到哪里,拣高级宾馆住,520天的任期内,水果报销7000多元,购香烟超过万元,“活得不知道自己是谁”(袁仕君语),而几个月发不出工资还不让工人提意见。 肥了方丈垮了庙,这已是耳熟能详的话了。咸丰县卷烟厂这个曾占咸丰县财政收入70%的创收单位,现在已破产。从制度法律上建立国有企业厂长经理们行为的制约机制已是当务之急。 袁仕君个人简历 袁仕君,男,汉族, 1956年10月15日出生,大学文化程度 1974年12月参加工作 1978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9年10月部队转业到咸丰县委办公室工作 1990年4月任咸丰县委办公室信息科科长 1991年8月任县人事局局长 1993年12月任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1997年8月任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1999年8月10日兼任咸丰烟厂厂长,党委书记 2001年1月18日被免咸丰县卷烟厂厂长职务 2001年4月14日被州纪委实行“两规” 2001年5月21日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其后被司法机关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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