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 张小梅 本报记者 桂杰 本报北京7月10日电
3岁的郑浩远居住在北京望京高校花园,他要每天早晨6点半起床,和妈妈一起搭乘班车,经过半个多小时的跋涉,赶到18公里外的北京化工大学幼儿园。在望京高校花园小区,他只是其中一部分孩子的代表,而没有班车可以搭乘的孩子,爸爸妈妈不得不专门请假在家照顾。 孩子们迫不得已进行的“长征”和困守,是因为望京花园小区的配套幼儿园出了问题。 望京花园小区是目前中国最大的高校教师住宅小区,占地几十万公顷,是由国家给予几个亿财政补贴兴建的。东西区的4000多户居民中,多为中央在京各大高校的中青年教师。 据望京花园业主委员会王先生介绍,整个望京花园是由北京市高校资金管理委员会全权委托给北京市高校房地产开发总公司进行运作的,所有公共设施的处理决定权都由公司掌握,包括承诺提供的配套幼儿园。 纠纷正由幼儿园而起。公司选择了刘诗昆音乐艺术幼儿园作为配套幼儿园提供给望京花园的业主们,而业主们对刘诗昆幼儿园的资质和硬件条件以及入托费用提出了异议。 业主们质疑:该幼儿园未经招标为何可以直接进驻小区?对此,北京市高校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王伯生直言不讳地承认,公司与刘诗昆签订的协议是按照有关领导的意思进行的,在这一过程中,的确没有进行过任何公开招标或者是不同主体之间的比较鉴别。 在业主代表、业主委员会与北京高校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磋商中,出现了僵局,王伯生代表的公司以已和刘诗昆幼儿园签订协议为由,要求继续和刘诗昆方面进行协商,争取在做出一定让步的情况下继续让刘诗昆主持幼儿园事务。 而业主们强烈要求行使应有的权利,对于幼儿园的投资者要求经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方式进行选择。业主们提出,根据2001年9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学前教育条例》第20条规定,为居住区配套建设的学前教育设施竣工验收后,应当在3个月内交付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商社区管理机构举办或者向社会公开招标举办学前教育机构。作为非社区管理机构、非行政部门的公司,私自和刘诗昆签订开办幼儿园的协议,是否具有法律上的效力,业主代表们疑虑重重。 据记者了解,引起业主不满和抗争的主要原因在于,刘诗昆幼儿园收取的高昂费用超出了大多数业主们的承受能力。第一次公开的收费标准,普通班每月800元,另加外语学习费,共计1000元。艺术班每月2000元,孩子不足3岁的,教师每月另加300元。如此费用对于工薪阶层的业主们来说难以承受。 业主们还担心:这种高收费的民办艺术幼儿园中,普通班的孩子们能否享受到一致的待遇,包括硬件及基本的师资配置。 6月28日,物业管理委员会向业主们发出意见征询表,在261份有效问卷中,88.5%的业主要求公司按照公正公开的民主程序,进行重新招标。 7月8日,公司和业主代表委员会及业主代表们进行了新一轮协商。业主代表们要求公司对幼儿园能否公开招标的问题予以明确答复。业主们表示,进行公开招标是必经的程序,他们并不排斥刘诗昆幼儿园参加招标,并欢迎刘诗昆幼儿园参加公平竞争,用实力和服务质量说话。业主代表说,如果刘诗昆的幼儿园通过招投标方式重新进入小区,不仅对于他们是一次市场的洗礼,而且表明民主与法制拥有最后的发言权,毕竟,在一个民主的法治社会,领导的意思不能决定一切。 业主们表示,他们将考虑是否通过法律手段最终解决此事。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