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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小伙在京见义勇为反遭误会 认为比窦娥还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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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10日16:46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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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2月10日电 半个月前,从河南到北京的小伙子王治胜见义勇为追歹徒,却被当时一起见义勇为的市民当成了歹徒的同伙儿,一顿痛打后还将他送进了派出所。他在接受北京晚报采访时,认为自己比窦娥还冤。
11月20日晚上近7点,王治胜在北四环六公主坟公交车站接妹妹回家。突然,车站以西50米左右传来一个女青年的呼救声。他转头一看,4个壮汉刚刚从女青年手中抢过一个皮包,正要逃跑。
此时,身边两名30多岁的男同志一起向着歹徒逃窜的方向追了下去。王治胜见状也立即随着他们追过去。事发地点附近是一个密密的小树林,等小王追上来的时候,已经不见了歹徒们的踪影。
正在这时,那两个先追出去的人突然转了回来,用怀疑的眼光盯着小王,随后互相使个眼色,扑上来就把他放倒在地,紧跟着一顿拳打脚踢。倒在地上的小王大惊,连喊“你们干什么?我是追坏人的。”对方回答:“我看你是和那几个人一伙儿的。”随后,两人拨打了110报警,并将他架起来,走到公路边等待警车。
在派出所,小王终于能开口为自己辩白,事情很快弄清楚了。而此时小王右眼已经肿成了一条缝,头部有淤血,鼻梁骨也折了。小王说,从那时起,他就一直希望整件事情能有个说法,可警察告诉他,以他所受的伤来看,这件事还构不成刑事案件。况且这种事实在太少见,殴打他的人主观上是要维护社会治安,他们也很难判断那两个见义勇为的人应该负什么责任。派出所建议,可以由政府相关部门出面,对小王的损失给予补偿。
律师认为,不管怎么说,那两个见义勇为的人也是认错了人,给小王带来了不应有的伤害,应该承担一定的过失责任。民政部门虽然有保护见义勇为者的相关措施,但由于这件事太特殊,能否享受相关的待遇很难确定。(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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