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贪污和挪用公款55万余元
本报讯(都法研记者张学勇) 记者昨日从都江堰法院获悉,原成都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游全忠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大量公共财物一案,目前正在该院作进一步审理,游涉嫌贪污和挪用公款金额高达55.33万余元。
游全忠原是成都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成都大学都江分部党委书记。都江堰检察院指控,1994年至2000年间,游全忠在经手成都大学都江分部与成都水电学校联合办学结算收费过程中,未将收到的成都水电学校付给都江分部的教学费等费用12万余元交单位财务入账。其中,游返给成都水电学校用于发放职工劳务费或公务开支共计5.15万余元,而余款7.18万元被其据为己有。此外,在1995年4月至1997年4月间,游先后将单位公款48.15万元借给女儿用于个人承包双流县某大酒楼,在案发前已全部归还。
据介绍,此案目前处于重审阶段,游的辩护人在法院一审时曾为游作无罪辩护,并认为游的巨额收入为劳务费而非公款,因而不构成贪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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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厅级干部贪污“点招费”
原成都理工大学副校长(副厅级)尚荣多因贪污学生“点招费”,经四川省检察院反贪局立案侦查,已于日前被逮捕。2001年10月,尚荣多与原四川商专党委副书记李域明、学生处处长彭义斌共同商议,决定将本该移交给原商专的2001年该校招生中收取学生的“点招费”数十万元不作移交,也不向成都理工大学作移交。去年春节前,3人商定将这笔钱私分。去年2月6日,彭义斌将其中几万元交给了尚荣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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