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协办原副主任、经协集团原副总经理丁长宏贪污案
仕途一帆风顺的广东省经协办原副主任、经协集团原副总经理丁长宏,终因贪污罪,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贪污所得赃款45万元予以追缴。
心理失衡私欲膨胀
案发前的丁长宏,每隔几年“上一台阶”,是省里为数不多的年轻厅级干部之一。丁经常出入各种社交场合,看到大款们挥金如土,包养情妇,总觉得自己寒酸,似乎缺了点什么,于是贪欲在他的心头悄悄地滋长。1992年6月,珠海市某石油公司经理王某到广州找时任广陵石油联营公司经理兼广东省经协能源贸易部海外公司(下称海外公司)副经理的丁长宏,表示想与他合作的意图。丁长宏觉得赚钱的机会到了。于是他通过各种关系,以珠海市某石油公司的名义向湖南长岭炼油厂要了70#汽油和0#柴油指标。因当时油品市场紧张,差价大,这批油由海外公司负责具体经营,分别卖给了贵州遵义石油公司、惠来县经协公司等单位。就这样,海外公司轻轻松松赚了30.428万元。丁长宏觉得在这笔业务中自己出了不少力气,应该拿点“回扣”。于是找到老朋友陈某(广东高要某公司经理,另案处理),说有15万元差价款请他帮忙提取现金,并开张差价发票,事成之后除去发票税款后还给他2万元“好处费”。不久,丁从海外公司领出转账支票17.375万元,存入陈某在广州开设的账户。几天后,陈按丁的要求提出15万元现金交给了丁长宏。
尝到甜头的丁长宏,胆子越来越大。
1992年9月,丁代表其公司与珠海市某石油公司合营3万吨原油业务,再次与王某“合作”,分得现金30万元。
生活糜烂作风败坏
丁长宏任广陵公司经理时,公司女职员周某进入了丁的视线。三十出头的周某已是有夫之妇,她常在“丁总”面前表现自己的热情、大方,这恰好成了丁长宏梦寐以求的猎物。1991年的一天,周某打电话邀请丁到她家坐坐,丁长宏就在周家与她发生了不正当性关系。此后,两人经常借出差之机在岳阳、长沙、深圳、澳门等地多次通奸。1993年底,丁长宏被提升为省经协办副主任后,两人仍保持着不正当两性关系。沦为俘虏为人敛财
自丁长宏与周某勾搭成奸后,丁经常在工作中关照她,将毫不懂业务的周某提升为业务经理、副总经理,还将海外公司的平价成品油销售权大部分授予周某,为她提供“赚钱”机会:1992年12月,周某想利用自己掌握销售平价油之便赚“差价”,要丁帮忙找转款单位,丁提供了广东高要县某公司的账号,并亲自找该公司经理陈某,要求其帮忙套取现金52.3万元。周某将其中5.3万元拿回海外公司入账,其余47万元却放入囊中。
一个贪财,一个贪色,牵住了牛鼻子的周某想利用二票结算的方式赚取差价款,同样也是请“丁总”帮忙。丁遂找中山市环城某公司经理李某,请李为周提供方便。1993年4月30日,周某将从湖南长岭炼油厂购入的平价成品油989.796吨,以二票结算的方式销售给柳州市某物资公司,每吨差价80元,合计差价7.9万元。5月丁陪周某到柳州提差价款,双双入住柳州宾馆,丁还在周某收取套换成现金的“差价款”后开具收条交给对方,周某又因为丁的帮忙、配合而捞了一笔。
贪欲的恶性膨胀,必然堕入深渊。省纪委组成联合调查组查清了丁长宏的违法行为,经省纪委决定并报省委批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丁长宏有期徒刑14年。2001年2月,丁长宏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评析
丁长宏在被查处后写了一份悔过书,其中说到他后悔“自己守不住清贫”,“讲交情、讲面子,不讲政治”等等,这些说法,似是而非。什么“清贫”?他当上厅级干部,比之他自己贫苦的过去,比之现实中多数人的生活水平,他“清贫”吗?什么“交情”?他和一个心怀鬼胎的女人勾搭成奸,算得上什么友谊?他的反思说到“忽视法纪,淡化制度约束力,缺少监督”,这倒是实话。
本报记者 朱荣燊 通讯员 季文 实习生 邓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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