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郭志霞)两兄弟为了牟取非法利益,虚假注册公司后非法为全国200多家单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使国家损失1亿多元税款。昨天,虚开税款的廖少辉、廖少武兄弟,被市二中院判处死刑。
据了解,这是我市迄今为止宣判的最大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廖氏兄弟都是广东无业人员,因为许多做小买卖的同乡经常向他们索要增值税专用发票以抵扣税款,两人想到了干脆开个公司专卖发票。2000年10月,廖少辉等人利用廖少武的假身份证及虚假的验资报告等材料,在我市丰台区注册成立了北京华辉信成经贸有限公司。此后直到2001年1月,廖少辉先后通过国家税务机关有关人员(另案处理)办理相关税务手续后,使得他的华辉信成公司取得了增值税临时及正式一般纳税人资格。随后,他们在一些杂志和网络上为自己做广告,声称可以开发票。2000年11月至2001年3月期间,廖氏兄弟为遍布全国22个省、市、自治区的200多家单位,非法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072份,发票虚开金额达到10个亿,虚开税款1.54亿多元,受票单位用于抵扣税款达1.41亿多元,至本案侦查终结前,尚有1亿多元的抵扣税款没有被追回。而廖氏兄弟雇用的王芳、王浩明知涉嫌犯罪,仍帮助打印增值税专用发票,销毁相关票证材料。案发后,除逃到四川的王芳到检察机关投案自首外,其余三人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二中院审理认为,廖少辉、廖少武伙同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危害了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和税收征管制度,均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法院判处廖少辉、廖少武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王芳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40万。判处王浩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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