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日前,家住广州东山区的冯先生向记者讲诉了妻子遭遇婚外情而给家庭带来影响的难堪经历。尽管后来他得到妻子情人赔偿的3万元,但他说,金钱根本愈合不了他心灵上的伤口。妻子崔某则表示自己现在追悔莫及,如果能和家人重拾过去的平静、幸福,她愿意付出一切代价。
结婚18年家庭幸福
冯先生和妻子1984年结婚,女儿已上高中,三人和冯的老母亲住在一起,用冯先生的话来说就是“虽不富裕,但很幸福”。冯先生和妻子崔某是自由恋爱结婚的,当时曾遭到崔某家人的强烈反对。虽然困难重重,两人并没有放弃,仍坚持要在一起。几经抗争后,他们在双方单位工会的帮助下终于争取到崔某家人的同意,正式建立了家庭。
据冯先生说,妻子崔某在一家工厂工作,为人单纯善良,不虚荣也不贪财,对家人很好。冯先生则是“当家的”,各种大小事务包括妻子零花钱的支配都由他一手操办。虽然他下岗已久,但经常寻找打工赚钱的机会,忙起来有时也会忽略妻子的感受,但两人在感情上从没有出现过大问题。“两个人携手走过了无数苦难,这么多年来大家一直相处得很好,我简直无法相信现在发生的事是真的。”冯先生说。
去年妻子红杏出墙
冯先生自称对妻子像对女儿一样关怀备至,有时甚至可说是“管教严格”。而妻子性格内向温顺,对他是言听计从,平时除了上班就很少出门,也不大和同事、朋友来往。但从去年年底开始,崔某每到周末就对冯说与同事相约喝茶,每次出门总要到晚上才回家。冯先生起初以为妻子在学习交友,对此感到欣喜。但这种欣喜并没持续多久,冯后来发现,妻子在家里总显得心不在焉,对他也很冷淡,只有周末的“出门喝茶”能提起她的兴致。冯先生多次追问崔某在外是否与别人交往均被她干脆地否认掉。
今年8月25日,崔某照例在周末离家,说是和工友喝茶。冯终于忍不住偷偷跟着她出门,结果发现妻子和一个男人亲热地坐上摩托车走了。这一幕对冯来说犹如晴天霹雳。崔某晚上回到家后,冯当即质问她是否对自己不忠。崔开始极力否认,后来在冯先生和女儿的齐声追问下终于说出自己和单位的男同事柯某发生了婚外情,并向丈夫表示内疚。
面对这个残酷的事实,一家三口痛苦地哭作一团,尤其是17岁的女儿,她根本无法接受母亲会做出这样的事。
3万元了结风流债
崔某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事情发生之前她和丈夫、女儿生活得很幸福,丈夫对自己也很好,她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走上这一步,让丈夫受到这么大的伤害。崔某表示她现在追悔莫及,如果能和家人重拾过去的幸福,她愿意付出一切代价。崔某向丈夫保证自己会了断这段婚外情,再也不会越轨。但冯先生说经历过这件事之后很难再相信妻子。
9月3日,冯带着妻子和几位亲友到柯某住宅外与柯某见面,要求他停止和崔某来往并向自己赔偿3万元作为精神损失赔偿。在柯某姐姐、妻子在场的情况下,柯某向冯诚恳地道歉并与他签订协议,同意赔偿3万元。
虽然事情已告一段落,但冯先生说,他和妻子之间再也恢复不了过去那种和睦相亲的局面,金钱根本愈合不了心灵上的伤口,他宁愿没收过这3万元也不愿发生这样的事情。冯先生告诉记者,他愿意用自己的经历告诫天下夫妇,应当珍惜自己的婚姻,婚外情造成的伤害是无法弥补的。(文中姓名均系化名)
律师观点 协商赔偿并不违法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的胡仕波律师,他认为金钱实际上并不能弥补婚外情对一个家庭所造成的伤害。从法律上来说,婚姻的第三者并没有金钱赔偿的责任,但就冯先生的例子来看,由于他和妻子的婚外情对象是通过协商而非其它胁迫手段约定赔偿事宜的,所以他收取对方3万元精神损失费属法律许可范围之内。
广东省法律援助中心妇女权益部的黄淑美律师认为婚外情对家庭的影响是深远的,往往无法磨灭,会一直影响夫妻之间的信任。如果要走出这个阴影,夫妻双方都要小心处理,被伤害的一方最好不要沉浸在自己的痛苦之中,不妨让心放宽些,对伴侣大度些。而过错的一方也要注意和对方开展积极的交流,以消除误会。作者:记者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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