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网讯 广州日报报道,腹痛到卫生院治疗,却遭到医生的猥亵。日前,高三女生晓蕾(化名)将已被判刑的“色狼”医生邓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精神损害5万元。广州市白云区法院日前作出一审判决:邓某侵权,应该赔偿4万元。 2001年10月2日,因腹部疼痛难忍,高三女生晓蕾来到白云区雅瑶镇新村卫生院内求诊,诊所开办人邓某于是开始对其腹部进行按摩。但很快,晓蕾就发现邓医生的按摩逐渐变了味,竟然开始对自己施行不轨。面对长辈般的医生,晓蕾半信半疑地离开了诊所。没想到,同年10月27日、28日,邓又两次利用治疗的机会对晓蕾实施猥亵。随后,晓蕾向派出所报警,邓某被抓获,并于2002年2月25日被白云区法院以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虽然罪犯已经开始服刑,但是晓蕾受伤的心灵却久久不能平息,在其父母的支持下,晓蕾于今年3月20日起诉到法院,称事发后,自己不能专心学习,导致成绩下降,并不时发烧、头昏,为了治疗,父母已经花去1000多元,因此要求邓某赔偿精神损失费5万元。 医生辩称女孩有引诱行为 面对晓蕾的指责,邓某却辩称:导致这个结果的责任完全在原告,是晓蕾在看病时有引诱行为,自己才按照她的要求行为。邓某甚至提出,正是因为自己控制力强,才没有与晓蕾发生更进一步的关系。所以,他认为,晓蕾根本就不存在精神损失,她只是想来卫生院满足她的需求而已。 由于有关的刑事案件已经生效,邓某被判刑,说明邓某的猥亵行为是存在的,因此法院没有采信邓的辩解。 据此,法院认为,邓某的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晓蕾的人身权利,原告的精神也因此受到了极大的打击,无法正常生活学习,理应获得赔偿。但5万元的请求偏高,应以4万元为宜。(记者李波通讯员荆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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