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菏泽3月14日讯(通讯员赵巨声记者黄体军)镇政府因工作疏忽,竟将火化通知书下给大活人(本报1月20日一版报道)。近日,此事终于有了结果:当事双方庭外达成和解:大黄集镇政府向原告杨存良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精神损失、医疗费等共计3万元。 今年66岁的杨存良系菏泽市牡丹区大黄集镇安陵行政村村民。今年1月2日,在杨存良本家一个晚辈的结婚喜宴上,一位村民告诉杨存良:昨天,镇政府来人通知,说你去世偷埋了,要把你的尸体挖出来火化。第二天,杨存良的家人找到村委会,果真拿到了那份通知。活得好好的却接到这么一个通知书,杨存良气得生病住了院,其老伴也因气愤病倒在床。杨存良于是一纸诉状将镇政府告上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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