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7.2),记者从广东省吴川市有关部门获悉,吴川市梅录镇庐江居委会及何屋底村委的11名干部涉嫌合伙以“黑价贱卖”的方式,非法永久性转让集体土地并从中受贿33万元案,其中3名身为党员的村官日前已分别受到了留党察看1年的处分。吴川市有关领导向记者表示,他们将在近期内按有关程序对另8名非党员村官进行罢免。 据了解,何屋底村被非法贱卖的集体土地位于吴川境内的325国道旁,即梅录镇西南方的大镜坡。村民说,当时这两块土地的转让价每平方米只有400元,但在同一地段内的土地每平米的平均售价至少在1000元~2000元以上,比市面价低80%;庐江居委会党支部副书记等11名干部从中大肆收受贿赂,何屋底村的集体收入为此损失150多万元。去年8月下旬,吴川市人民检察院、吴川市纪委等有关部门接到村民举报后,开始介入彻查事件。 据吴川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近日发出的文件称,3名身为党员的村官,于2001年3月~5月伙同另8名村官(含居委会干部和村民小组干部),先后将何屋底村的两块集体土地(其中一块土地的面积为1000平方米)以贱价非法出卖,两次集体受贿共33万元(第一次8万元,第二次25万元),其中1人分得11500元,另10名村官则人均分得1.55万元。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除其中1人在案发后畏罪逃跑外,另10人在吴川市人民检察院介入调查时已把各自的赃款全部退清。吴川市纪委认为,3名身为党员的村官竟利用职权谋私利,收受贿赂,错误性质较为严重,在群众中造成了较坏的影响,但鉴于这3人在案发后能主动认错,主动退赃,故给予3人留党察看1年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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