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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记者被打事件定为“治安纠纷” 记者要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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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8月08日02:42 人民网-华东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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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汪晓东
“明明是被打,怎么会是治安纠纷呢?”当事记者准备诉诸法律
8月4日,江苏省教育大厦发生保安打记者事件后的第3天,《新华日报》和南京市主要报纸同时刊登一则没有作者的“本报讯”,全文如下:
8月1日下午,在南京北京西路省教育大厦发生的物业保安人员与部分媒体记者纠纷一事,经公安部门初步调查认定是一起治安纠纷,目前正在依法处理中。
“怎么会是治安纠纷,明明是记者被打。10多斤重的摄影包背在身上,里面装着价值4万多元的摄影器材,而且他们是三四个人对付一个人。”5日下午,从医院出来的《南京晨报》记者高爱平不解地发问。《南京日报》记者姚远则忿忿地伸出胳膊,上面咬伤仍在。
据警方调查:1日下午,几名记者到省教育大厦要求采访一次会议,因会议内容不宜采访,被主办方拒绝。大厦物业保安人员在要求逗留的几名记者离开及阻止随后闻讯赶来的其他记者进入大厦时,发生推搡和肢体冲突,双方均有人员受不同程度轻微伤。事发时,当地警方接到报警,及时予以制止,并迅速开展调查取证。经查,根据双方受伤者提供的医院诊断证明和调查获取的其它证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五条之规定,此事件属一般治安纠纷,正在依法作调解处理。
据悉,省教育厅负责同志对此事表示十分遗憾,提出要加强对机关各部门和物业管理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树立政府部门的文明形象。有关新闻单位的负责同志表示,要进一步加强对新闻从业人员的教育。各有关方面共同表示,要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调解工作。
对上述说法,当事记者表示不能理解。他们认为,“通稿”中使用的是“教育大厦”,回避了“省教育厅”的概念。他们也不认为“会议内容不宜采访”。据《金陵晚报》记者谈洁说,会议涉及的是“民办二级学院拿什么毕业证”的问题。10多万考生在翘首以待,以决定8月4日的志愿怎么填,这是考生和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怎会不宜公开?他们更不能接受“一般治安纠纷”的定性,认为记者完全处于被打的状态。高爱平表示,他们正与律师接触,准备用法律讨回尊严。
各执一词:记者称被保安群殴并遭非法拘禁,保安说是女记者叫来男记者打架
“我现在精神状态很差,好几天没上班了。”《南京晨报》记者王晶卉似乎还没有从那天的打击中恢复过来。
“我能不能不说?”一位当事记者在电话那头欲言又止,表示目前无法畅所欲言。
当事记者认为自己遭到了保安的群殴,有的被非法拘禁。其中,记者谈洁的背包带被保安扯断,伞被夺走。该保安用这把伞抽打谈洁的胳膊,并将她往楼下推。记者王晶卉也被另一名保安往楼下推。后来闻讯赶到的记者中,姚远被几名保安摁倒在地拖进门,头撞到玻璃门上,一扇玻璃门被撞碎,姚远头上撞出一个大包。姚远、高爱平和《南京晨报》的两名司机被七八个男子拖进电梯,被拘禁在不同房间达40分钟。据他们讲,在电梯里又遭到殴打,51岁的高爱平当场被打得昏死过去,姚远的胳膊和背上被咬了两口,血染红了被撕破的T恤衫。
不过,在与教育大厦保安的交谈中,还听到另一种说法。一位当天也在场的保安说:“两位女记者不肯走,保安把她们拽出去,她们就叫了男记者过来打我们的保安。”他认为记者报道不实事求是,并指着刚修好的玻璃门说:“那也是记者弄坏的。”对此,谈洁称,不存在“不肯走”的情况,更没有“叫来男记者”,后来的记者是报社派来的。
为弄清“究竟是谁打了谁”,记者拨通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电话,一位工作人员回答:清者自清,浊者自浊。对有关提问,他没有正面回答,只说公安部门对此已有一个比较完整和公正的调查结果,作为当事方,“我们不便接受采访”。
但是,高爱平等人说,公安部门还没有找过他们了解情况。记者又拨通一家媒体的电话,对方表示“不好说”。
什么可以报道,什么不能报道,记者和有关部门认识可能不一致
发生打记者事件后,南京一些记者都在纳闷:以前被打的多为搞舆论监督的记者,王晶卉、谈洁等都是跑条线的记者,和教育部门应该挺熟,怎么也被打了?
这些记者分析,可能最近两件事情的报道让省教育部门反感:一是以120万元高价把高考查分权卖给电信部门;二是在“专转本”考试中全省发错试卷,且没有任何说法。
听上去,南京的记者对“什么可以报道,什么不能报道”的理解,与有关部门似乎并不一致。比如,王晶卉就认为,“民办二级学院发什么文凭”的问题,既不涉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又是部分群众极其关心的,如不马上公开,会影响考生填志愿,为什么不能报道?“他们有什么权利拒绝采访?动不动就是‘无可奉告’,无可奉告的,往往又是群众普遍关心的。”高爱平也认为,现在政府部门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建设“阳光政府”,而政府发布信息,需要通过现代传媒,“该报的不报,政务公开岂不流于形式?”
对于现在少数机关的“衙门作风”,这些记者也颇多微词。谈洁透露,发生此次事件后,报社接到不少投诉,甚至有大学教授反映在教育部门被打的情况。
新华社一位老记者认为:政府有关部门如果觉得什么不宜报道,可以跟记者讲清楚。记者的报道,既是为群众服务,也是为政府部门服务,如果非但不感谢记者,反而拳脚相加,太过“毛糙”,“斯文扫地”。
8月6日,记者到省教育大厦观察两名保安的服务,总体感到他们的服务比较规范,语气也较平和。
记者到宁海路派出所了解事件处理结果,被婉拒。在派出所内,一间屋挂着“鼓楼区保安大队宁海路中队”的牌子。中队黄队长介绍,教育大厦的保安原来是他们派出的,后来教育大厦没有继续使用中队的保安,“现在的保安是他们内部的”。记者问:“那么,他们的制服从哪里来的?”黄队长说:“那就不知道了。”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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