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张桂涵报道 日前,太子峪陵园因墓地骨灰盒进水,被判处赔偿死者家属骨灰盒损失费500元,精神抚慰金一万元。记者昨天从有关部门获悉,该陵园表示,将继续上诉。 据了解,今年2月份,一陵园安放者家属在为其父母合葬时,发现骨灰盒被水完全浸泡,严重伤害了家属感情,随即将此事诉诸法律。在审判过程中,陵园认为放置骨灰盒的水泥槽进水是下雨等自然原因造成的,陵园不应承担相应责任。法院审理认为,陵园无法举证骨灰盒被浸是自然现象,并且陵园一直在收取死者家属管理费用,应保证安放者骨灰盒免受自然因素以外的损害,因此必须对骨灰盒进水承担责任,并据此判决。 北京市殡葬管理处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现在本市各主要陵园都与安放者家属签有协议,陵园的主要职责是保证在地上的碑体、护栏不能有损害。这个案例发生在协议推出之前,目前国家、北京市相关条例并没有对这类事项做具体规定。这是目前殡葬管理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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